我05年买的房子没过户,户主死了,户主的妻子儿子父母一起写了委托由父亲买方,也写了协议,死亡证明也有

现在到房管局办过户,房管局说必须先过户到妻子头上,在由妻子卖房给我,请问房管局这说法对吗,有这样的规定嘛?(老公死后必须过户到妻子头上才能卖房)

如果原户主立有遗嘱说过户给你,那就可以。若是没有,那就只能按法定程序走,等他妻子成了户主之后才能交易。
道理是很简单的,对于房管局,业主的妻儿父母都是别人而非业主本人,不是业主本人,你找一万个来写委托,它也不会帮你交易的,它只能帮业主本人交易(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种还得夫妻双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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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3
可能会有这样的规定,房管局为了减轻责任的,我给你出个主意,先咨询律师,然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房子的权属,然后就按法院的判决来执行程序,也就明晰了各种手续追问

我怎么起诉啊,对方有没说不同意什么的,签字什么的,别人都签了的,没法起诉啊,除了起诉还有什么办法嘛?

追答

你先按房管局的意见找他家人办手续,趁他家人还没有啥意见的时候赶快办,他家人不同意的话就找法院提一个确权诉讼,但是我先提醒你,房子是不动产,没有过户就不算交易完成,没有交易完成就有可能是双方中止合同哟,和他家人好好沟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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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6-23
以全部继承人为被告起诉
诉讼请求:请求法院确认该房产权属,并判令被告协助办理房产过户
然后双方没有争议的话就到庭上说调解,让法院出个调解书
然后拿着调解书去房产登记中心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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