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到房管局办过户,房管局说必须先过户到妻子头上,在由妻子卖房给我,请问房管局这说法对吗,有这样的规定嘛?(老公死后必须过户到妻子头上才能卖房)
我怎么起诉啊,对方有没说不同意什么的,签字什么的,别人都签了的,没法起诉啊,除了起诉还有什么办法嘛?
你先按房管局的意见找他家人办手续,趁他家人还没有啥意见的时候赶快办,他家人不同意的话就找法院提一个确权诉讼,但是我先提醒你,房子是不动产,没有过户就不算交易完成,没有交易完成就有可能是双方中止合同哟,和他家人好好沟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