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的本人工资是指什么?

劳动法中说的本人工资是指什么,都包括哪部分工资?(是工资总额还是岗位工资)
劳动法中说的"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工作岗位相对应的工资",那么如果工资的构成是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等。
请问工资这么分的话,那劳动法中的本人工资和正常工作时间岗位工资又是指哪一部分呢?

请高人告诉我一下,一定要带上法律条例,十分感谢!!

【工资概念】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三条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工资总额 组成】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1号令规定:工资总额组成由下列六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包括: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2.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3.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4.运动员体育津贴。
(二)计件工资包括: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奖金包括:1.生产奖;2.节约奖;3.劳动竞赛奖;4.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5.其他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包括: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2.各种物价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1.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和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2.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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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2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第2个回答  2015-06-29
工资是工钱的一种类型,即员工的薪资,是固定工作关系里的员工所得的薪酬,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是劳务报酬(劳酬)中的一种主要形式。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劳动法中相应赔偿的工资一般是指员工离职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数。
第3个回答  2011-06-22
其实劳动法中所说的本人工资是指职工在企业工作期间所有的工资总额,这里面包括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岗位工资、有约定的提成工资、有约定的奖金等,简单的来讲就是职工在企业工作中所有该得的工资(包裹有书面约定的奖励性金额)
第4个回答  2011-06-22
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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