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属拆迁后分的安置房,房产证上减掉一人需做什么

当时安置房是按每人35平方来分配的,我家4口人共计140平方。姐姐已出嫁在男方居住,我也在家成家因老公没有分到房子,姐姐又不常在家住,经协商姐姐愿以买卖的方式将她名下的35平房卖给我,但房产证上有我,姐姐和父母的名字,父亲为户主。在我和姐姐协商的买卖是否需写协议,是写析产,卖买还是赠与协议。另房产证上是否可将姐姐的名字减掉,需怎样做。

你和你姐应当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凭协议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减掉你姐的名字,注明你拥有一半产权。追问

如用赠与的方式写协议可以吗?是否一样的办理手续

追答

可以的

追问

求协议怎样写,谢谢

追答

赠与最好公证,赠与协议请公证出帮你们草拟。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6-22
赠与,或者...................唉,亲情不值钱....
第2个回答  2011-06-22
你的事情,我们怎么知道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