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结束 单位给我们换了一个 劳务派遣公司 我们应该得到多少补偿

我是2006年七月跟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 中间续签了两次 到2011年七月结束 劳务派遣公司在七月一日解除合同 工作单位给我们换了一个劳务派遣公司 我们实际工作时间是五年 但是劳务派遣公司只给我们三个半月工资作为补偿 我想知道我到底应该得到多少补偿

经济补偿金从08年开始计算,给您们三个半月工资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40条 46条 47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7-07
你应当获得五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
第2个回答  2011-07-07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支付5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前本人12个月平均工资标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