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日本侵略中国时那么残忍?是不是曾经如法西斯仇恨犹太人一样仇恨中国人呢?

如题所述

应该不是,因为我们更强大。真的,你看看底下。

二战中,犹太人遭受迫害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50年来,人们对希特勒为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屠杀600万犹太人这一历史悬念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与分析。现在欧洲颇见流行的观点有二:一是“目的论”;二是“机能论。”然而,从他们分持的这两种观点的实质内容来看,在历史逻辑上似乎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又存在与史实明显相悖的现象。



“目的论”者认为,希特勒杀害犹太人是出于争霸世界的目的,这是一种按常规逻辑的推论。果真如此的话,那么,希特勒为什么不反对其他反抗其争霸世界的民族实行像对待犹太人那样的灭绝政策呢?稍有历史知识的人都清楚,二占期间,欧洲各国人民包括德国人民在内,为了反对希特勒争霸世界的企图及其法西斯暴行,进行了英勇不屈的半争。欧洲各国民族人民的反法西斯斗争,已经构成了希特勒横行的严重障碍。但是纳粹党徒们自始至终却没有像对待犹太人那样来对待这些欧洲当地民族,也就是说,希特勒自始至终没有对这些当地民族采取种族灭绝政策和暴行。人们不禁要问,希特勒为了实现自己的罪恶目的,为什么只对犹太人采取了这一惨绝人寰的暴行,反而对有碍于其目的实现的其它民族“网开一面”呢?显然,“目的论”者的推论忽略了这一史实的特定逻辑性。

“机能论”者认为,数百万犹太人惨遭杀害是法西斯在战事失利之际一种报复心理及补偿心理驱使的行为。这种推论更显得乏力。二战史实显示,纳粹德国在战事上的真正失利,应当以1943年2月2日结束的斯大林格勒会战为标志。客观地说,在此以前,德军在军事上一直处于进攻态势,纳粹德国领导集团内部在战略思考上甚至连战事失利的预感都不存在。但是,法西斯在战事失利以前的时间里,早就开始了屠杀犹太人的罪恶。1939年9月,二战爆发不久,德国法西斯占领波兰后,残酷杀害了无数手无寸铁的无辜平民,其中绝大多数是波兰籍犹太人。1941年6月23日,“旺湖会议”通过“最终解决犹太人问题”的决议之时,纳粹德国在欧洲战场上,军事实力仍处于优势。这史实无可辩驳地告诉人们,希特勒屠杀数百万犹太人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逐步升级的暴行。

实事求是地讲,不论是“目的论”还是“机能论”,均未跳出通常人们在社会历史领域探讨历史事件的一般思维框架的束缚。人们在考察人的行为或历史事件、探索其产生的原因时,往往首先考察其动机如何。至于为什么产生如此这般的动机,而不产生如此那般的动机则探究得不够。“目的论”或者“机能论”,虽然它们的具体内容各异,但就二者的实质而言都可归到“动机论”之列。其实,寻得动机只是认识人的行为或历史事件的入门。若能以此为契机,深入研究,就不仅能挖掘到真正的原因,甚至有可能证实自己原先发现的动机是否确切,从而不断丰富和完善自己的看法。实践告诉我们,人的动机在很大的程度上还不是产生行为的原因,动机只是原因到行为的中介,原因是复杂的。任何事物的产生、发展和消失,都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都有其深刻的背景和现实原因。人的行为、历史事件也莫不如此。人的行为具有目的性,但这不等于说目的性就一定是构成行为的原因,最多也只能权当原因的某一要素,甚至有的情形其目的就是其行为本身。就其全部内容而言,原因无一不是深沉的。希特勒杀害600多万犹太人,其目的显而易见,那就是要灭绝犹太民族,究其原因的话,那就是必须回答他为什么要灭绝犹太人。



从史料上分析来看,纳粹德国迫害犹太人的暴行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互相联系而又逐步升级。

第一阶段:自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上台到1938年11月9日上演“砸玻璃之夜”丑剧的前夕为止。这一阶段,纳粹德国反犹的核心是从限制到剥夺犹太人的公民权利,从形式上讲,基本上保持着“君子动口不动手”的“温和”状态,实质却是为他们为最终消灭犹太人扫清经济上和政治上的障碍。

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当选为德国总理,此后,就开始了他疯狂迫害犹太人的行动,从此,灾难就降临到犹太人头上。最初,纳粹德国采取抑制犹太人的措施。主要是禁止犹太人当公务员、法官、律师、医生等;不许犹太人进入公共娱乐场所;不向犹太人商店购买商品。这一政策的实施,限制了犹太人在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的权利,使德籍犹太人的社会地位降为“次等公民”。

1935年9月15日,纳粹党在纽伦堡召开了代表大会,这次大会使抑制犹太人的政策进一步升级。希特勒在会上宣布了剥夺犹太人公民权新法律,使犹太人再次由“次等公民”降为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国家居民”,从此失去了作为公民应有的权利和一切法律保障。接着,纳粹德国根据这个新法律,强行把这些“国家居民”驱赶出境,移民到其他国家和地区,从而完成了从限制到剥夺犹太人权利的升级。

第二阶段:自1938年11月9日的“砸玻璃之夜”至1942年1月20日的“旺湖会议”为止。这一阶段,纳粹德国反犹的核心是从基本人权上剥夺犹太人作为人的生存权利,形式上完成了对犹太人从财到命、从灵到肉的浩劫的一切准备,即守成了由“文”到“武”的浩劫的过渡,最后剩下的只是最终从肉到体上消灭犹太人了。

1938年11月9日,经过希特勒及戈培尔等人的精心策划,由纳粹领导集团的导演和怂恿,爆发了史称“砸玻璃之夜”(又译“水晶之夜”)的反犹惨案。这天晚上,德国各地以及奥地利的法西斯分子走上街头,挥舞棍棒,对犹太人的住宅、商店、教堂进行疯狂地打、砸、抢、烧,公然迫害和凌辱犹太人。在这一惨案中,据统计有36名犹太人被杀害,36名重伤,267座教堂被焚毁,7500余家犹太人商店被捣,3万余名犹太男子在家中被捕,押往达豪、布痕瓦尔德和萨克森豪森集中营,嗣后均被害或折磨致死。经济损失仅砸玻璃一项就高达600万马克之巨。

丑剧发生后的第3天,纳粉德国的多名部长在戈林的召集下,召开了一个专门研究犹太人的会议,策划着剥夺犹太人作为人应有的尊严和权利。迫使犹太人把焚毁的教堂清除干净,修成停车场供德国使用;强制每个犹太人佩带一个具有侮辱性质的标记;强迫受迫害的犹太人向纳粹赔偿10亿马克。正如有的史学家所说:“这次暴行和接着根据其目标所采取的措施使得没有任何组织的犹太人的生活陷入了绝境。”

1939年9月,纳粹德国侵占波兰,大肆杀害犹太人,从此,开始了大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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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lxphb - 魔法学徒 一级 11-23 23:58

提问者对于答案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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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6-21
因该不是,我想他们那么残忍是因为他们要中国人害怕而这样子我们就不会反抗。日
们人是要杀一警百。
第2个回答  2007-06-21
想从精神到肉体完全击垮中国人,彻底占领中国。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7-06-21
对,其实很多情况下,人杀人,是因为杀人者内心的恐惧,手段越残忍,越能显示出杀人者内心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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