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行政机构和其级别是那些?

如题所述

中国公务员的行政级别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颁布)规定分为十五级下面就是引用的资料: 第三章 职位分类 第八条 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的依据。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 第九条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是指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第十条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6-27
我国行政机关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两级。中央行政机关有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国务院直属机构(如海关、税务、工商、环保总局等)等组成。
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如民政局,劳保局,卫生局,审计局等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和特设机构(如工商,质量监督,环保,药监局等)、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包括区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共27个。
其中22个部:外交部;国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与中纪委合署办公);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铁道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个委: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国家计生委
一署:审计署。
一行:中国人民银行
此外还有:
国务院办公厅,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不是国务院组成部门,没有规章制定权。
还有:
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直属机构又分为直属特设机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在地市级以上对本级政府的国有资产履行保值增值义务的机构)和国务院一般直属机构,包括(正部级):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为副部级: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最后这两个直属机构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因而不具有规章制定权)。
还有:
定性国务院办事机构——协助国务院总理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包括: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国务院研究室。现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为事业单位编制。
还有:
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即“归口局”,副部级、无规章制定权——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国家信访局、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公务员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文物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核安全局。“归口局”由国务院代管的部委的副职担任局长,业务归口在该部委代管,无权直接向国务院请示、呈文。如原属于直属机构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划归卫生部管理,由卫生部一副部长兼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局长。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省:河北省 山西省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海南省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台湾省
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直辖市: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重庆市

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行政级别
省级政府------省级
副省级城市市政府--副省级
  市辖区政府--副地(厅)级
  市辖县政府--正处级(使用等同副厅级)
  市政府的行政机构--副厅级
  市辖区政府的行政机构--正处级
  市辖县政府的行政机构--正科级(使用等同正处级)
  市政府的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处、室)--正处级
  市辖区政府的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科、室)--正科级
  市辖县政府的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科、室)--正股级(使用等同正科级)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