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与女方是06年自由恋爱,恋爱时女方有坦白跟男方有风湿性心脏病,09结婚婚检时医生也告之男方,由于男方父母不太赞同这桩婚事,原因是女方是大专学历,相貌平平,农村家庭。男方是本科,家庭条件好,怕女方是为了男方家的财产)所以男方为顺利结婚不让女方把其病情告之男方父母,婚前男方只有三套房子,别的才财产都在男方父母名下。男方家做玉器生意的,婚后在男方父母的按排下去学习玉器方面的技术,都没有上班,女方10年10月怀孕,11年1月市医院检查可以要这孩子。11年2月感冒男方父母不给去医院看病,致病情严重剖腹产手术拿掉小孩。4月份做了心脏换瓣手术,(医生说手术三年内不能要小孩,三年后只有生一个小孩的机会,并且风险很大,需要剖腹产。)手术费男方不愿全部承担,女方向妹妹,及亲戚,共借了六万。但是没有写字据,手术期间男方父母要求离婚,手术后男方说为孝顺父母,要求女方净身出户,如不净身出户就是代表女方对男方没有感情是为了财产而结婚,要起诉女方。因为双方婚后没有财产,女方离婚后是不是没有赔偿,手术借的钱又没有写字据怎么办呢?
男方现在不愿意写字据,女方可以写么?现在写会不会无效?男方劝女方知趣点,因为他们婚后没有财产,怎么离都是女方净身出户,拿不到一分钱。
男方劝女方知趣点,因为他们婚后没有财产,怎么离都是女方净身出户,拿不到一分钱。
追答这个得看你自己衡量,如果双方已经没有感情,没必要维系一纸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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