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厂里一个临时的工人自己不小心摔倒,手伸到了机器里,造成食指中指无名指三个手指骨折,厂里第一时间送其到医院做了手术,并承担了此工人的住院期间的全部手术费医药费及生活费,出院后厂方要求其到指定医院进行后续的治疗,但是这个工人自己到私人诊所进行治疗,厂方也承担了此期间的全部医药费用,并且给这个工人开了三月的工资,现在此人手伤已经完全治好,不存在任何功能障碍,现在此人要求厂里一次性赔偿2万元,请问次要求是否合理?
他的手现在已经没有任何问题,根本算不上伤残,住院期间和后续治疗的费用我们已经全部承担,他的每月工资是1200元,他的年龄是60岁,已经支付给他3个月的工资了。我们也是自己的私人小单位,并不是什么企事业单位,现在再要2万我觉得已经是讹人的性质了。
如果一次赔偿两万,医药费之类的都不管我们可以接受,现在他全部的医疗费用都是我们承担的
追答是工伤 如果够不到等级不用赔偿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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