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情况算工伤吗怎样赔偿

我们厂里一个临时的工人自己不小心摔倒,手伸到了机器里,造成食指中指无名指三个手指骨折,厂里第一时间送其到医院做了手术,并承担了此工人的住院期间的全部手术费医药费及生活费,出院后厂方要求其到指定医院进行后续的治疗,但是这个工人自己到私人诊所进行治疗,厂方也承担了此期间的全部医药费用,并且给这个工人开了三月的工资,现在此人手伤已经完全治好,不存在任何功能障碍,现在此人要求厂里一次性赔偿2万元,请问次要求是否合理?

因为是手指三根骨折,所以应该是工伤。而且现在你请的临时工,加入没有签订合同和加入工伤保险的话,这些费用是你们厂单独赔偿,而且受伤的工人是能够得到劳动局和法院的支持的。假设工人的手指有10级伤残的话,按新的工伤保险条例(2011.1.1实施),要赔偿6个月的工人基本工资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且后面这两项是按照你们省上年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的,假设社平工资是2500的话,就有2万了,还有6个月的本人工资。当然这也看年龄,年龄越到越少。跟工人谈一谈,能够15000谈的下来的话,赶快补偿算了,免得麻烦!不知道这样回答怎么样?追问

他的手现在已经没有任何问题,根本算不上伤残,住院期间和后续治疗的费用我们已经全部承担,他的每月工资是1200元,他的年龄是60岁,已经支付给他3个月的工资了。我们也是自己的私人小单位,并不是什么企事业单位,现在再要2万我觉得已经是讹人的性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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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0
不管是什么工种,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都属于工伤,工人有权利要求得到工伤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只是属于其中一部分,另外还有伤残补助,营养费等,按照伤残等级是可以继续得到工伤赔偿的
第2个回答  2011-06-21
这种情况应该算是工伤 一次性赔偿两万也算是合理吧 可以私了解决 不过协议书要写明权利义务追问

如果一次赔偿两万,医药费之类的都不管我们可以接受,现在他全部的医疗费用都是我们承担的

追答

是工伤 如果够不到等级不用赔偿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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