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办理了港澳自由行(个人旅游签注G),签发日期2011年02月25日,出境有效期至2012年2月24日。往返次数 两次。但目前我还没有去香港。由于现在收到香港的硕士录取通知书需要办理2011——2012一年的逗留签注。请问,是不是必须将这两次旅游签注用完才可以办理逗留签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