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的话,其名下房产可以作为资产还给债权人吗?

妻子借给丈夫200万创业,丈夫自己开了一家公司,他是独立法人,妻子与公司无关只是打了一张丈夫借妻子200万的欠条。

丈夫看到房产投资不错,于是以“公司名义”花200万购买了两套民房作为公司资产。公司一年一直是赔钱经营,于是丈夫打算“破产”或“注销”掉公司,又或者干脆不管公司等着被“吊销”。公司的唯一债权人是他的妻子,经营期间赔的钱都是丈夫自己的积蓄,所以没有其他外债。

问题一:如何做才能最少手续费,把公司名下房产过户给债权人他的妻子

问题二:以破产方式是怎样清算公司债务的?需要哪些手续?大概要花多少钱?

问题三:以注销公司的方式,对于清算和偿还债务和利润有哪些利弊?

问题四:被吊销后,房产还能从公司名下过户给他的妻子吗?需要什么手续?

回答详细准确,我会再追加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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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两个问题:其实是丈夫先成立的公司,然后以公司名义向妻子借款200万创业的。★补充问题 ①通过注销公司把房产过户给妻子需要多少钱?(以200万房产为例) ★补充问题② 还有相比之下,直接以公司名义过户给妻子更经济,还是通过注销公司清算后再过户给妻子更经济一些?

  公司破产的话,其名下房产是否可以作为资产还给债权人,要看法院是否已经受理破产。
  1、如果尚未由法院受理破产的,则可以通过由债务人和债权人协商的方式,将债务人名下的房产作价偿还债权人。
  2、如果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的,则该公司名下的房产属于破产财产,要通过破产程序才能进行处理,不能直接作为资产偿还债权人。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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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17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你所提的4个问题应综合考虑,进行分析后给予回答。
首先,关于债务问题。妻子借给丈夫200万创业开公司,债权人是妻子,债务人是丈夫,且债权债务形成在公司成立以前。因此,该债权债务是夫妻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与公司无关,妻子与公司未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妻子只是丈夫的债权人,而不是公司的债权人。公司所购买的房产不能用以物抵债的方式转移给妻子。
其次,我国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因此,企业破产是指企业资产已经或将要资不抵债的时候,通过人民法院的破产程序,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案,丈夫的公司经营一年,只是经营不善,公司亏损,公司还有两套房产,还没到资不抵债的地步,因此根本不能适用破产程序。当然,如果适用破产程序,费用会很高。
第三,根据公司法第181条的规定,公司可以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由于公司是在经营中亏损,对外并无债务,可以采取股东会解散公司,进行清算,以公司剩余资产分配给股东。以这样的方式解散公司比较便捷、费用也低。其结果是,清算后以公司名义购买的房产才能回到丈夫名下,丈夫才有可能将房产过户给妻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在清算组成立后,经过公告、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机关对于公司违法行为(如未按规定进行年检)的一种行政处罚,其后果是停止公司对外经营的资格,公司的主体资格并未消灭。被吊销处罚的公司还是要经过公司法规定的解散公司的程序后,公司才能被注销,公司的主体资格才被消灭。由于公司与妻子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即使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也不能直接将房产过户给妻子。
综合以上情况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公司不能直接将房产用以物抵债的方式过户给妻子;公司不能适用破产程序解散公司,公司的解散最终还是要以清算注销的方式进行。
房产要过户到妻子名下,有以下几种途径:一个是通过公司解散,房产回到丈夫名下,由丈夫过户给妻子,这个程序比较麻烦,费用也会高;另一个是公司以赠与的形式,将房产赠与给妻子,当然,手续也比较麻烦,要股东会同意,要到公证机关做赠与公证(过户用),还应该发公告告诉债权人,以避免因赠与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具体程序,你要到房产登记机关咨询,按照他们的要求办理;还有一个办法,就是丈夫将自己在公司的所有股权转让给妻子,妻子作为股东解散公司,公司清算以后,妻子以股东的身份获得房产所有权,这个方法应该最为简便快捷,且费用相对会低一些。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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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两个问题:其实是丈夫先成立的公司,然后以公司名义向妻子借款200万创业的。★补充问题 ①通过注销公司把房产过户给妻子需要多少钱?(以200万房产为例) ★补充问题② 还有相比之下,直接以公司名义过户给妻子更经济,还是通过注销公司清算后再过户给妻子更经济一些?

追答

根据你提供的的情况,债权人是妻子个人,债务人是公司。那么,公司归还债务一定要在注销公司以前进行,公司注销后,还钱的主体已经不存在了。至于公司将房屋直接过户给妻子,税收可能不能减免,具体数额要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1、由于公司拖欠债务,可以通过以房产折抵债务方式,将房产折价抵偿给债权人(该种情况下,房产过户的手续费、税费与普通房产交易一样;从法律规定上看,相应的税费不可能逃避得掉)
2、如果以破产方式清偿公司债务,可能会承担高额的诉讼费用(法院、破产管理人、会计师事务所、拍卖公司等收取的诉讼费用及佣金,总计可能达到债权总额的15%以上),因此,你公司这种情况走破产方式非常不经济。
3、如果仅是拖欠其妻子款项,建议以清算方式、注销公司。公司清算,只要能与债权人达成还款的协议,了结拖欠职工工资、税费等,即可依法申请工商局注销,如清偿债务后还有剩余财产,股东还可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该种方式手续简便,费用相对于破产而言,十分低廉。
4、公司被吊销后,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但公司的诉讼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公司法人身份仍未消亡。从公司法规定来看,吊销后即应组织清算,公司清算组有权以公司资产清偿债务。即房产仍能通过抵债等形式过户给其妻子。手续和普通的房产过户手续相似,但需要抵债合同(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股东会决议(公司重大资产处置事项需要通过股东会决议)等。

本律师全程参与过多起公司破产案、也办理过许多公司清算注销事务,希望以上意见对你有帮助。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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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两个问题:其实是丈夫先成立的公司,然后以公司名义向妻子借款200万创业的。★补充问题 ①通过注销公司把房产过户给妻子需要多少钱?(以200万房产为例) ★补充问题② 还有相比之下,直接以公司名义过户给妻子更经济,还是通过注销公司清算后再过户给妻子更经济一些?

追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房屋抵顶债务应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771号)规定,单位或个人以房屋抵顶有关债务,不论是经双方(或多方)协商决定的,还是由法院裁定的,其房屋所有权已发生转移,且原房主也取得了经济利益(减少了债务),因此对单位或个人以房屋或其他不动产抵顶有关债务的行为,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56号)文件精神,对存量房交易环节所涉及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相关税种的征收事项,为便于税收源泉控管,税务部门可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委托房地产管理部门代征或协助征收。

以房屋折抵债务,和买卖房屋一样,并不会因此而减少税费。相应税费准确金额由税务局、房管局计算确定。如有必要,建议向当地税务、房管部门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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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4-05

公司破产的话,其名下房产是否可以作为资产还给债权人,要看法院是否已经受理破产。

    如果尚未由法院受理破产的,则可以通过由债务人和债权人协商的方式,将债务人名下的房产作价偿还债权人。

    如果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的,则该公司名下的房产属于破产财产,要通过破产程序才能进行处理,不能直接作为资产偿还债权人。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如果以破产方式清偿公司债务,可能会承担高额的诉讼费用,因此,你公司这种情况走破产方式非常不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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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1-04-17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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