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迁户口到男方要怎么做,双方都需要打什么证明?

我跟我老公是2009年领的结婚证,当时户口都是放在双方自己的所在地的,2011.7月宝宝要出生了,打算把户口迁到老公那里,我是浙江淳安的,老公是浙江台州的。请问我们该怎么样操作呢?因为两家离得挺远,开车也要好几个小时,所以想让父母代办一下证明,应该可以的吧?

大概的程序如下:
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夫妻户口投靠手续,需要准备以下证明文件:你的自愿迁移户口的申请书1份,男方户口所在地政府机关的三级准迁证明(村民委员会的证明及盖章,或街道办的证明及盖章,乡镇一级政府部门的证明及盖章--印章可盖在一张证明书上,就是要跑三个地方),你们的婚育证明或结婚证,属于男方名下的房产证及他的户口簿(如果他名下没有房产,他的户口也是随他父母的,还需要带上他的户口簿及户主的户口簿,以便证明你老公与户主的关系)。
因为每个地区的户籍管理政策有区别,建议先去你丈夫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咨询一下当地的相关政策以及是否可以接受委托办理,然后再办理。但是以上的资料及证明文件是大同小异的。
将以上证明文件递交给派出所后,就是来回递转迁移证了。
以上所有在派出所办理的程序都要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也不多,差不多在50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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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15
有迁出的证明,迁入的派出所接收就行了。如果让父母代办,应该有授权委托书。
第2个回答  2011-04-16
因各地户籍政策不同,建议到派出所咨询,也可以给公安局户籍科打电话咨询,电话号码可以打114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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