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妇女为一件事去受害人家中用尖刀刺伤受害人,还伤及劝架者,使受害人左臂六处刀伤,劝架者三处刀伤,

伤者没有生命危险,其家属为伤者承担了全部药费,请问这种情况怎样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十七条: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付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轻伤)案件既可以作公诉案件,即由公安机关侦查移送检察机关起诉至法院审判,也可以作自诉案件,即由受害人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刑及赔偿损失。
犯故意伤害罪(轻伤)的,法律规定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赔偿了被害人损失的,可以判处缓刑(即不用到监狱服刑)。
可见,轻重伤在量是时间上有很大区别。如果对方写谅解书一般可以根据情节的轻重和恶性大小继而从轻宣判。
正常情况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判处3年以下,重伤判处3到10年,如果取得受害人谅解,可以考虑判处三年以下或缓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4-18
故意伤害罪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