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法定年龄结婚生子有什么处罚?违反了哪一条法律?怎样去给孩子上户口?

写的详细点!谢谢!

没有处罚,但是要上交社会抚养费。

《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

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小孩入户,经过计生部门处理以后拿着计生部门开具的票据或是补办的生育证、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夫妇二人的结婚证、到派出所申请婴儿登记入户。需要说明的是还有一个初生婴儿申报表是在派出所领取的,按照上面的内容仔细填写,加盖男女双方单位或者村委会的意见。


扩展资料

婚姻法规定的婚龄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也允许对婚龄作出例外规定。比如考虑我国多民族的特点,婚姻法第五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

我国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对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龄作了变通规定。比如宁夏、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但这些变通规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生活在该地区的汉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定结婚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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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7

没有处罚,但是要上交社会抚养费。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

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1.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2.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3.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4.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5.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扩展资料

中国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因此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次修订婚姻法,有的同志建议将男女的结婚年龄统一为一个标准,或均为二十二周岁,或均为二十周岁。

中国婚姻法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

法定婚龄不妨碍男女在自愿基础上,根据本人情况推迟结婚时间,为贯彻我国计划生育国策,婚姻法也鼓励晚婚晚育。一些单位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婚龄代替法定婚龄,不达到这一结婚年龄,不批准男女双方结婚,这样做是不妥的。法律是倡导晚婚,而不是强制晚婚,不是说结婚越晚越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法定结婚年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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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首先需要肯定的是你违反了你所在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由于你再提问当中没有具体说明你是哪个省的,所以我也没办法给你详细解答,以下我会列举5个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中关于你这种情况的处罚依据。
  一胎生育证是在依法领取结婚证以后提出申请办理的,如果年龄不够,不能合法生育。虽然我国各省对于第一个子女的限制很少,但也不代表没有处罚的依据。
  1、《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
  2、《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3、《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分别比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第二个子女的征收标准征收;
  4、《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5、《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款规定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第四十八条第五款规定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由此可以看出,各个省份都对没有生育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也可以理解成为非婚生育)有着严格的处罚依据。你没有详细说明你的省份,建议你详细参考你所在省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关于法律责任的一部分。
  至于小孩入户,经过计生部门处理以后,拿着计生部门开具的票据或是补办的生育证、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夫妇二人的结婚证、到派出所申请婴儿登记入户!!!!需要说明的是还有一个初生婴儿申报表是在派出所领取的,按照上面的内容仔细填写,加盖男女双方单位或者村委会的意见!!
  需要注意的是,不通过计生部门给新生婴儿入户的是非法入户,虽然公安户口已经办理,但违反计生政策的事实谁也改变不了,计生部门不知道就算了,一旦让计生部门知道,一样要接受处罚的!如果拒不缴纳处罚,计生部门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你的提问我只能回答这些。如不明白,继续追加提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4-13
你好 生子不犯法
但是违法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除了不好上户口 享受不到某些计划生育政策奖励 可能无法担任公务员外 没有什么强行性的惩罚

要上户口需要到当地计生办缴纳社会抚育金 然后会给你开证明 拿证明和出生证去公安局就可以上户口
第4个回答  2011-04-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如果想少交社会抚养费,请注意合理规避法律风险。具体请参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缴纳完社会抚养费后,自然就可以上户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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