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是否有加班工资?

如题所述

网友咨询:

我毕业后在一家单位实习,实习期间,我承担了部门的一部分工作,和正式员工的工作量差不多,单位也有给我发放部分薪水。今年春节,部门领导安排我值班。我想给领导留个好印象,所以也同意了。但是我发现,单位最后却没有给我加班工资,原因是实习生没有加班工资。请问公司这样的行为违法吗?

广东常正律师事务所王镇德律师解答:

单位说周先生是实习生,但是从周先生的表述来看,他是在毕业之后进入单位从事和其他员工一样的工作,并接受单位管理,显然双方实际上形成的是劳动合同关系,应当要接受《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其次,周先生作为劳动者在试用期为公司加班,理应享受加班费等法定权益,并且春节属于法定休假日,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工资报酬。最后,周先生所谓的领取部分薪水的实习期事实上是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发放的薪水如低于上述标准,周先生还有权要求补足报酬。

王镇德律师普法:

一、《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 工 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王镇德律师总结:

国家没有针对实习生规定任何有关工资以及保险的内容,因为实习是学习的另一种方式,并不完全属于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实习生准确的说也不完全是劳动者(因为部分实习生还没有完成学业)有的单位发放工资,有的则只是有些福利待遇,并没有发放工资。那么国家相关规定只是说劳动者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给与日工资的300%也就是我们所说的3薪。所以对于实习生没有明确的规定也就不受法律的保护。个人的看法是即使是实习生法定节假日加班也应该是3薪的,但是这还要看单位的规定了。也就是说,3薪与否在于单位,目前还没有法律的依据来说明实习生也享受3薪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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