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我可以直接走人吗

合同我已经签名了,但是公司还没有盖章给我,我上班一周了。

应该不可以的了,你要走的话也应该和公司领导打个招呼或者是写一份辞职书了,随随便便走的话会对你的名声不好的了,这是一个人的素质问题而公司将素质往往看的很重,你最好是试用期完了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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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14
呵,如果你不要工资,就算过了试用期你都可以直接走了!劳动合同其实是保护员工的,不是保护公司的!所以就看你重视那一个周的工资了?
第2个回答  2011-0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你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试用期提前三天辞职即可!但是也可和公司协商,能协商好的话可直接走人。
尽量做到有始有终,不给公司打招呼直接不去上班有损个人信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4-14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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