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我结婚买房,婚前购买的,写了我的名字,离婚后,我的另一半能分到我的房子吗?(没有和他签订什么

如题所述

不能。婚姻法规定,在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所以该房产属于你个人财产。
婚姻法还规定,夫妻的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房屋、车辆等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延续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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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29
不可以
以下是我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4-29
不能,因为这是婚前财产!
第3个回答  2011-04-29
这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是不参与婚后分配的。
第4个回答  2011-05-01
属婚前财产。无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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