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购买农民房子,现在面临拆迁。

的实施时间是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我家是居民,我们是在未开发前(99年)购买了农民房子,那时候还没颁布《物权法》,现在(11年)开发,房屋要被拆迁,户口是外地97年迁到当地的,但不是农民。请问,我们和当地开发商赔偿农民的补偿一不一样?受不受法律保护?当地居民的“增容户”户口能不能抵一个户头来赔偿? 求求各位大侠了,如果不保护,我真是家破人亡了~~~~~~~
我家是当地户口 但是是非农
《土地管理法》是1998年12月24日颁布的 199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
《物权法》的实施时间是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而我家买房的时候是1998年,有证明。
那么,可不可以认为我家里买房的时候是没有“居民不能购买农民住房”这一条的,如果是,这就应当是历史遗留问题,而不应当个人承担,应由国家承担?
或者说,“居民不能购买农民住房”是之前就有的,我其实也不太懂,各位看看帮我查下,谢谢了。

从法律上讲,这样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至于说拆迁,各个拆迁会有不同的政策,建议你多去咨询拆迁管理部门并多与律师沟通,以求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追问

个人觉得,法律应当是活的,而不是死规定,当时我们一家5口人租厂里的20多平方米房子,为了解决住房问题才买的房子,而且农民当时急用钱才卖的。这个合同都是经双方同意,并且对双方有益的;当时父母不懂法律,家里也很穷,国家什么规定,估计爸爸妈妈也不晓得,最近拆迁了,父母去准备办拆迁合同,村里的相关人员一句话:你这个不行!那么就意味着我爸爸妈妈辛辛苦苦几十年白费了。不过谢谢你的建议~祝你5*1快乐,事业有成!

追答

法律不是你所理解的“活的”,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能违反的。我想,你家是否可以以原卖房者的名义请求补偿安置?

追问

首先谢谢哥你出谋划策,我家里是担心如果原卖房者想要我们分一半拆迁补偿给他做条件(否则别人不帮你),你说有没有可能。我父母为这事都困扰太久了,父亲是很倔强的人,平时不怎么说话,但是如果他觉得他和我妈辛辛苦苦这么多年,到头来就被一个他完全不知道的规定让一切都白忙活了(不知道你能不能体会),你说这时候他会是什么样的,哎~我问了很多地方,基本都是说没办法。甚至有人说我家贪小便宜!我真很气~同时担心我爸妈。

追答

这种心情可以理解,这也就是常说的合理不合法的问题。我想,原卖房者不可能要求一半吧?不管怎样,这种事好象只有协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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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29
不能,小产权就是有这个风险,没办法,贪便宜就有风险,同情了追问

不是贪小便宜,当时买房子的时候家里一直都是租厂里的房子住的,20多个平方一家5口人住~

追答

那不还是便宜么!
没办法了,同情

第2个回答  2011-04-29
地区和地区不一样,我看你说的好像你是非农,一般情况下,农村的非农户有房屋的,在征地拆迁时会将你的房屋还平,另外给你临时安置费,还有就是按市场价给你钱一次性补偿,你自己看哪个合适就怎么走,你房子有产权就不要怕,不愿意就不动,谁拿你也没办法。追问

都是几十年前的房子了 我们这片区好多都没房产权的 还有= =~“还平”是什么意思?

追答

就是你多大的房子就给你多大平,这是最低的了,如果你房屋手续不全,看你说附近有好多你这样的,那就是历史遗留问题了,可以找当地政府协商一下,如果拆你们的房子是为了要农民的土地,估计当地政府就对手续不全的房屋会放宽政策,你的房子不可能什么手续东没有吧,就是村委会的收据也是好使的。

追问

谢谢你了,我家还真没什么证明。要是我学习法律专业可能就不用麻烦你了。谢谢,我们两就1电线连着,没什么送你的,祝你5*1快乐,生活顺心~

第3个回答  2011-04-29
非农业户口是无权取得农村宅基地,购买的农村房屋及宅基地本身就因为违反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只能协调而无法强制要求追问

《物权法》里面规定的是不?可是《物权法》是07年才正式施行,我家是98年就买了的。而且父母不懂法,都是文盲,我是现在长大了,学会上网,看看能不能利用网络解决家里的困境。

追答

物权法首先一点,其保护的是“公民的合法财产”
非农人口购买农村土地和住宅,本来就是违法的,首先,我国是禁止土地买卖的,土地所有权均为国家所有,个人只能持有使用权,也就不够称土地/宅基地购买,其次,农村的房屋并没有相应的商品房的性质和产权,也就不存在买卖问题
所以,你们家所购房屋,实际上交易本身就是违法,并不符合物权法中规定的“合法”条件

追问

谢谢你回答~解决了~祝所有人生活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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