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地租理论形成与发展的历程

最好是自己写的 不要百度上有的 600字就行 很急啊!!!!!!!!!!!!!
要是写的好的话还给加分

第1个回答  2011-04-20
马克思在其所著的《资本论》第三卷中深入揭示了资
本主义地租形成的前提、条件和原因等,构建了马克思的地
租理论。马克思地租理论尽管是在分析资本主义经济运行
的基础上形成的,但其基本原理对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的中国而言仍然适用,并对当前我国的农业发展给予了许
多启示。


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基本原理及其在社会主义的适
用性
马克思的地租理论蕴含了许多精辟的思想,主要概括
如下:
第一,土地所有权是地租产生的前提,在资本主义和社
会主义都存在着土地所有权。马克思在分析地租的产生时
向我们揭示了这一道理:地租是农业资本家租种土地所有
者的土地所必定要支付的。可以说,“地租是土地所有权
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lJ。土地所有者凭借对土地的占有
而获取收益,这种收益在形式上表现为地租。反观我国亦
有土地所有权的存在。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
说,农村的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存在着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
这两种形式。但无论是哪种形式,在我国土地是具有所有
权的,这也是社会主义仍然存在地租的前提。不同的是,在
资本主义社会,农业资本家向单个土地所有者支付地租,而
在我国,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向国家或集体通过税、费等形
式支付地租。
第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是地租产生的条件,
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存在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
的现象。如果土地所有者在自己拥有的土地上从事农业生
产,那么所有权和使用权是结合在一起的,就谈不上交纳地
租了。只有在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地
租。土地所有权归土地所有者,土地所有者凭借对土地的
占有获取收益,通过出租土地的形式来收取地租。由于农
业资本家不占有土地,只能通过租别人的土地来获取土地
的使用权,这样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就分别在土地所有
者和农业资本家手里了。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属国家或
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归属于承包土地的农户,这二者是分离
的,具备了地租出现的条件。
第三,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共同存在于资本主义和社
会主义。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地租时,把地租分为绝对
地租和级差地租。绝对地租是由于土地所有权的存在,租
种任何土地,无论是优等地、中等地还是劣等地,都必须缴
纳的地租。级差地租是由于租种经营条件较好的土地而必
须缴纳的、数量上存在差别的地租。优等地和中等地需支
付级差地租,劣等地不支付级差地租。马克思在分析的过
程中把级差地租进一步划分为级差地租I和级差地租Ⅱ。
由于自然条件的影响,土地之间存在着肥沃与贫瘠、距离市
场远近等方面的差异,这使得农业资本家在这些具有相同
面积的不同的土地上进行等量资本的投入时,获得的产出
是有差异的,所得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也不同,这样就形成了
级差地租I。在同一块土地上,由于劳动生产率的不同,农
业资本家通过连续追加等量资本的投入获得的产出也是不
同的,这样就形成了级差地租Ⅱ。级差地租I和级差地租
Ⅱ实际上是由投资方法的不同引起的,它们的出现是和优
等地、中等地和劣等地的划分对应的。在我国,也存在着土
地肥沃、距离市场远近及劳动生产率的不同,这些差异构成
了级差地租I和级差地租Ⅱ存在的基础。优等地、中等地
和劣等地的划分也同样存在于我国的农地之中,这表明在
我国级差地租也是存在着的。
无论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地租都来
+收稿日期:2oo9一16
作者简介:何松(197l一),男,重庆人,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教学、宗教学、心理学。
38第25卷(总第l97期)何松:马克思地租理论对当前农业发展的启示
源于劳动,实质是劳动创造的价值。在资本主义社会,绝对
地租和级差地租都来源于雇佣工人的劳动,是工人创造的
剩余价值。在社会主义社会里,虽然没有土地所有者和农
业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的现象,但社会主义地租的
源泉依然是劳动创造的价值,不过不再是雇佣工人的劳动
创造出来的价值,而是农户在农业生产中付出的劳动所创
造的价值。
二、基于马克思地租理论分析当前我国农业发展中的
问题
马克思地租理论剖析了西方国家的农业经济取得的飞
速发展,反观中国当前实际,农业发展滞后已成为不争的事
实。根据马克思地租理论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农
业发展中面临的阻碍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
(一)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偏低。农户从事农
业生产的积极性和农业生产能给农户带来的利润多少有密
切的关系。在中国,农业行业的利润较工业而言明显偏低,
这直接影响到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根据马克思地
租理论,在资本主义社会,农产品的定价是在对劣等地的生
产成本上调节而成的,唯有这样才能保证租种劣等地的农
业资本家也能获取利润,才能使他们持续租种劣等地进行
农业生产。由于是以劣等地的生产成本为价格的形成基
础,在优等地和中等地上生产的农业资本家就能获得超额
利润。丰厚的利润是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家愿意从事农业
生产的重要原因。在我国,农产品价格水平总体偏低是公
认的事实。这是由于我国农产品价格是建立在计划经济体
制和小农经济的基础之上的J,国家的宏观调控对农产品
价格影响很大。尽管先后经过了几次价格调整,但我国以
中等地的生产成本来制定价格的根本格局没有改变,这对
于经营劣等地的农户来说,难以通过出售农产品收回全部
预付资本,甚至可以说是在亏本种田。在这样的情况下,租
种劣等地的农民自然毫无积极性可言,租种中等地、优等地
的农民也深感利润微薄,难以为继。农产品价格长期偏低
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地租分配不合理。马克思地租理论认为,绝对地
租和级差地租应当归土地所有者获取,而农业资本家的利
润主要来自通过追加投资带来的超额利润。在我国的地租
分配格局中,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I毫无疑问应当归土地
所有者,即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但是在征用土地时,级差地
租Ⅱ的分配应当考虑农民的合法权益。征用土地意味着农
民对土地使用权和实际支配权的失去,失去了通过追加投
资获取超额利润的权益,因此应该给予农民合理的补偿,级
差地租Ⅱ可归农民所有。但是在征地时我国农民得到的土
地补偿非常少,这也大大降低了农民进行土地流转的意愿。
除了要提高农业行业的利润,吸引资金流入农业行业以外,
还要保证农民在利益分配的过程中获得合理收益,完善地
租分配格局。
(三)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进程缓慢。西方资本主义
国家在实行规模化经营的基础上实现了农业的飞速发展,
但在我国,长期以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地分散于
各家各户,难以形成规模。再加上千百年来人们根深蒂固
的平均主义思想和有田养老的思想,就算不耕地,也不愿意
把它转让出去,尤其是在对未来收入难以预料时更是如此。
这就使得有意愿进行土地流转的人明显偏少,阻碍了土地
的流转,影响到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的实现。再加上现在
农民进行农地流转时通常是口头协商,缺乏书面协议,这就
增加了交易的风险。另外有些农民也担心租用的土地随时
可能会被收回,不敢轻意增加投入以改善生产条件,从而阻
碍了级差地租Ⅱ的形成和超额利润的增长。因此增强农民
的投资信心和实现承包经营的稳定化对实现农业生产规模
化经营十分重要。
三、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农业发展的启示
依据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对比国内外农业发展的实际,
我国在推进农业发展的进程中,可借鉴西方国家的农业发
展经验,走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的道路。规模的扩大化意
味着预付资本的增加,随之而来的也是利润的增长及产量
的增加。结合中国实际,要推行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需先
满足三个条件:其一,农民有从事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的意
愿,也就是有规模化经营的需求方。而农民是否有此意愿
及意愿的强烈与否,则通常取决于从事农业生产所取得的
利润和土地承包的稳定性这两个主要因素。其二,农民有
进行土地流转的意愿,也就是土地流转的供给方。土地资
源是有限的,要进行规模化生产,扩大经营土地面积,必须
让无心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自愿将土地的使用权转移出
来。其三,农地之间可以自由、有效地流转,也就是有土地
流转的供需调节机制。可以看到,要实现规模化经营,这三
个条件缺一不可。但要满足这三个条件,并不能靠单一的
措施即可实现,需要多管齐下,多套措施相组合共同发挥作
用,才可能发挥实效,改变目前分散、零碎的生产模式,形成
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要满足这三个条件,最终实现农业生
产的规模化经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共同着手:
第一,合理分配地租,增强农民土地流转意愿。地租的
分配实际是利益的分配。在利益的分配中,一方面,保证农
户获得通过连续追加投资形成的超额利润,增强农户从事
农业生产的意愿。另一方面,由于在土地的流转过程中,农
民失去了对土地的使用权和实际支配权,因此应保证级差
地租Ⅱ通过经济补偿等形式全部或绝大部分归属农民,合
理分配地租。唯有这样方能提高农民进行土地流转的意
愿,促进我国农地的有效流转。事实上影响农民进行土地
流转意愿的因素不仅有土地补偿的费用,还有家庭收入结
构中非农经济收入所占比重、失去土地后的生活保障等。
故政府需采取配套措施,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民受教
育程度和技能水平,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提高非农经济收人。同时为农民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
系,尤其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免
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在给予农民征地补偿的标准制订中,
政府也应切实发挥作用,承认农民实际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的潜在收益和价值,杜绝侵占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
第二,提高农产品价格,提高农户规模化经营的积极
性。提高农产品价格意味着利润空间的增加。当前国家采
用保护价对主要农产品进行收购,尽管价格近些年来不断
39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o9年8月
提高,但农产品和工业产品的价格仍然存在着“剪刀差”,
农业行业利润微薄。普通的农户通过耕种仅能维持基本的
生存。这是由于我国的农产品还没有真正进入市场,没有
做到以市场来调节价格。当务之急,国家应着手提高主要
农产品的收购价格,把超额利润逐步返还给农民,并在此过
程中,逐渐放开粮食价格,真正形成以市场为基础的价格调
节机制,使农产品的价格和价值趋于一致。_]但是市场自
身固有自发性、滞后性、盲目性等缺陷,再加上农产品的价
格形成机制的复杂性,故不能采用单一的市场调节方式,需
要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的宏观调控,使农产品实
现科学定价,提高农产品经济效益,提高农户规模化经营的
积极性。
第三,发展土地流转市场,促进农地之间有效流转。要
实现规模化经营,首先要实现农地之间的自由流转,让农地
从荒弃的境地中得到有效利用。但在我国,一些有意愿进
行土地流转的农户由于找不到正规的中介机构,不敢放心
来解决。
发展土地流转市场,首先要明确农村土地的产权制度,
在承包土地使用权长期不变的前提下,确保农民对土地使
用权的主体地位,从制度上保证农民可通过土地使用权的
转移获得收益。其次,要开设正规的土地流转中介机构,大
量收集和及时更新土地流转信息,给农户创设自由协商土
地转让面积、转让金、转让期限等诸多细节问题的平台,帮
助约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土地合法、有效地流
转。再次,合理制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价格。根据土地
的经营条件,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前提下,实现由市场来调节
土地使用权的定价。这样将有利于经营条件较好的土地流
转到经营效率高的农户手中,从而创造出更高的效益。现
阶段,我国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面临着很多的困难,如:建
设土地流转市场的相关政策和法律制度还很缺乏,这些困
难需要在前进的道路中逐一解决,但朝着这个方向去发展
是值得肯定的。追问

这个有点太多了吧 能不能少点啊?

第2个回答  2011-04-17
同求...
第3个回答  2011-04-21
公选课是经济思想史?

不是吧。。。。

我也在找这个!!!

同求、、
第4个回答  2011-04-19
选修课的题目,经济思想史吧,本周日叫论文追问

恩 是的 麻烦写一个呗

追答

我给你们布置的论文,你们竟然上这里直接要答案。。
自己去找资料,自己整理

追问

我要会整理我用你?!

第5个回答  2011-04-21
详细些好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