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付的首付离婚怎么办

如题所述

婚后买房即使首付是男方出,房产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离婚时原则上也应当平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所以婚后买房一般而言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

一、房子首付款是男方出的离婚怎么办
1、房子首付款是男方出的,离婚的处理办法如下:
(1)婚前男方出钱付首付,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对女方进行补偿;
(2)双方在结婚后,对财产有约定属于共同财产的,依其约定;
(3)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买房,但是房产证却是结婚之后才办理下来,这样的房子是不属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协商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有房屋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1、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
4、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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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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