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关于开荒地的国家政策

亲戚年轻的时候当兵,是党员,复员回村后当村长,本人就很正直,所以一直响应党的号召,起带头作用开荒啊什么的,现在老了不当村长了,但是闲不住,又于前几年开发了村内土质不好无人使用的荒地,其实那地开了以后也没什么收成,今年忽然有开发商准备征用村内的荒地,亲戚之前开的那片荒地也包括在内,因为他的这片占的比较多,其他村民就不愿意了,其实一亩才给2000快,村里不到20户人家,平分到每户手里也没几个,但是都给某一户两户,就显得多了,别人就看不下去了,就也想得。于是村里开会就要收回这片地,亲戚开始意思是虽然我开了这片地,大家没开,但这片地怎么说也是村里的,那一亩地我拿50%就可以了,但是村民们不行,就要让全部交出来。
前几天看新闻上说国家会投资十几个亿用于农村荒地开发
想咨询一下法律专业人士:国家有没有土地开荒保护政策,像亲戚这样的情况,国家有没支持他可以全额拿到补偿的政策?请具体说明哪条。
目前我没有财富积分,不能几分悬赏,请大家帮忙,谢谢!

开垦荒地必须经过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开发土地。农民私自开发的土地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政府征用该土地,只能按土地原用途补偿。补偿标准一般是参照被征用前三年全村耕地平均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这里需要看土地的性质才好分析补偿(不是赔偿)的问题。
如果属于 荒地, 那么,根据《宪法》第九条规定,荒地可能归属国家,也可能归属集体。
这里需要看该土地到底是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
如果是国家所有,镇政府征用,就不是征用,是代表国家使用,不需要给违法在土地上种植的人补偿的。
如果是集体所有,那么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予以补偿。
土地管理法 对于征地补偿有明确规定: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4-12
你亲戚开发土地让土地升值,征收土地时,你亲戚有权享受开发土地使土地升值的补偿,即青苗补偿费。
如果没有你亲戚开发,那么,征收荒地的补偿补偿标准就比不上征收林地的补偿标准高。
第2个回答  2011-04-15
农村土地承包法对荒山、荒地的承包经营权由明确的条款规定。你承包的地块被征收,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助费、承包土地经营权的补偿费归你所有。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