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销户提取流程

如题所述

深圳公积金销户提取流程如下:
1、非深户离深销户和户籍迁出本市销户公积金提取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支付宝市民中心、“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等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的“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销户提取”,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2、大龄销户公积金提取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深圳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通过预约办理选择“发起预约-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销户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可以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如下:
1、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在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手续时,需带上本人身份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等;此外,当年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也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手续;
2、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出境定居的情况下,也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手续,不过需先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并取得户口注销证明。当公积金缴存人死亡,继承人可以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他人不得代为办理;
3、在申请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时,应确保住房公积金此时为封存状态,且若单位在职工任职期间,并未帮职工缴纳公积金,但在职工离职后,所在单位帮其开户并补缴公积金,该职工不得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办理公积金销户手续,但可以申请转移。
综上所述,如果是离开深圳可以销户提取,可以把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全部提取出来。如果职工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也可申请销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首先在网上预约,然后到银行办理“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办理“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也可以不预约的,但是要等到有预约人员办理完后,最后银行才给办理无预约业务。深圳公积金离深销户提取是1—3天就会到账的,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上述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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