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怎么设立

如题所述

苏州市民在申请公积金时需要先到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领取公积金申请表,填写完整后交回单位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将申请表交至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银行办理公积金开户手续,并在每月工资发放时将公积金存入指定账户中。需要注意的是,苏州市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缴存5%,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缴存额度。同时,苏州市还实行了公积金贷款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在购房、装修、租房等方面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

单位开户需要资料:
(1)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2)单位设立批准文件。
(3)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
(5)经办人(专管员)身份证、法人身份证。
(6)工资发放表。
(7)职工缴存清册、职工名册。
以上材料需用A4纸复印一式两份。

个人开户:根据职工名册(清册)搜索办理个人开户。
公积金缴存分配:合计出公司需要给员工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并到公积金中心告诉的银行去交费。
为新员工员工办理公积金转移流程。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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