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工不负责可以投诉吗

如题所述

医院护工不负责可以投诉。
向医院投诉医疗纠纷的,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做为护工应尽职尽责地护理病人,应有耐心,爱心,不怕脏,不怕累,尽自己最大努力完成工作,护理好病人。
医院投诉流程:
1、医疗投诉由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按各自的职能负责接待工作。将病历,发票收据之类的全部保存好。这些都是依据、凭证;
2、接待者将患者或家属投诉的事由、意见、建议记录在登记表上,并告知答复时间;
3、将登记表交给当事人写出书面陈述后,交科室讨论,并由科主任写出定性结果于2日内交回交办的职能科室;
4、医院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院领导或院安全医疗管理委员会讨论,提出定性结论和整改意见;
5、由相关职能科室在一周内将处理意见告诉患者或其家属,如有不同意见,同时告知其它解决途径;
6、将整改和处理结果反馈科室和当事人;
7、找医院的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如果能和医院直接协商处理,妥善解决是最好的了;
8、与医院协商未果,那么就不得不找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了。这里有两个途径,第一是拨打电话12320,进行投诉。第二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当面投诉,这时就需要带上你收集的发票了。
综上所述,向医院投诉医疗纠纷的,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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