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法律(房产、法院判决)方面的问题,具体如下: 1、在大约5年前,在法院一审判决中,将老人留下的遗产的六分之一约20平米的房子(县级郊区平房)判给我,但以被告生活需要为由,要求我以2000元的超低价格转让给他。2、实际情况为:我的家庭有5口人,住房面积人均不足10平米;而被告却是住着四间独门独户的大房子,有很大的院子,他要的理由是给其独子3口人住(加原有面积30米),法律有失公正。3、因不同意法院的判决,加之父亲与被告人的关系,我们没有到法院取钱,以此表示对法院判决的不满;同时被告还声称他买通了法院的法官,我们就算上诉也无济于事。4、出于父母亲身体的考虑,刚刚步入社会的我放弃了申诉的机会。5、时至今日,我依然想为自己讨回公道,因为我没有在法院取得房屋的购买款(这些钱也许还在法院搁置),是否意味着这份判决只是部分生效?即这20米的房子的所有权仍属于我?我该如何解决这种问题?该从哪个角度去考虑?法律的哪项规定能够解决我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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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加图,郁闷中!
1.1我家后接的一个偏厦(做厨房用)+ 1三儿子(我家)+ 2小儿子 + 3 四儿子和小儿子(共用的厨房)+ 4四儿子 + 5二儿子(后奶奶住)+ 5.1一个偏厦子,原二儿子用
1---5代表面积相同的房子,为一个大房子的五个部分。1.1和5.1都是在这个大房子两边后建的小房子,在农村叫厦子。
我能表述明白吗?1.1和5.1的房子高度要矮于1-5的高度。
我怎么才能把我想要说的一次性说完,这里不允许那么多字
是的,他们还在那里住,但是我却不知道应该以何种形式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更不知道应该用哪种手段去让自己得到应有的补偿?
同时,我更想知道如果有法律制度保障,那么我应该参考那些制度的那些条款去追查下去?
对于您的答复,非常感谢!
法院的判决就是你最有利的依据。法院判决所有权归你,那就是你的房子,你可以凭判决办理过户手续。至于你现在没办理过户不影响你权利的行使。
《物权法》第三十二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物权法》第三十四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物权法》第六十六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根据以上法律条文之规定,你可以要求对方搬出,停止侵害。
但是他们已经办理了房产证和土地证,具体办理时间我不确定,但是肯定有。我想这里面一定是有违法操作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原来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依据什么办理的呢?我查阅了一下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中其中一条是法院的执行确认书,什么叫执行确认书?我们并没有对法院的判决做出认可,没有收钱,也算执行了吗?
还请问,法院是否真的没有权利要求我们进行转让?确定吗?
法院的判决很明确地说所有权归你,不是吗?即使判决又转了一个弯,要求你把房子卖给他,我前面已经说过,要求你把房子卖给他有问题。既然已经认定房子贵你说有,法院有什么权利要你把房子卖给被告?假如对方真的以判决书中的这一条办理了产权证,那么你恐怕要先打一场撤销产权证的官司了。看来你的纠纷比较麻烦,为了能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请一个律师,因为涉及到房子的一般都不是小数。
你是房子的所有人,那么你对房子拥有所有权。所有权被称为最完整的一项物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买卖就属于处分权,只有所有人有权行使。你听说过“风能进,雨能进,皇帝不能进”这句话吗?说的就是所有权。
是农村的宅基地,有房产证,我奶奶的名字,她因疾病突然病逝,所以才有这些乱糟糟的事情。
虽然我没有看到判决书,但我描述的肯定是实情,法院将房子判给我们,但要求我们转让给大儿子家,理由是居住需要,我就是想知道什么叫居住需要,他们放着好几间独门独户的房子不住,和我们抢这一家一间拥挤的地方叫居住需要吗?呵护判断逻辑吗?
法律上没有居住需要这个说法。一般是在分遗产的时候,法官酌情根据物尽其用,兼顾公平的原则来分。你亲戚家人是挺多的。但你家人也不少,所以,究竟判给谁就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了。但法官绝对不会先判给你再让你转让给他。如果你们当地要拆迁了就明白他为什么几年前不抢而现在抢了
追问那法院要求我们转让就是法院的不对了,是吗?我们可以不执行法院的决定,不把房子卖给他对吗?是否意味着我们有这个权利的?是在法律的保护范围内的?
判决书下发的当天我爸就把它撕了,呵呵,他愤怒的失控了,我都没看到!但我保证,我的描述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