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接的项目是航道工程,两边有驳岸,设计图纸要求驳岸分段,有地基处理10米一段,无地基处理15米一段,图纸会审的时候,设计方说施工单位可以自行调整,但不能过大。
现在监理要求我们的桩号划分必须是整数,即桩号不能有小数点,个位数不是5就是0,圆弧段也按照这个来,我想问下这个是否合理,是不是可以不用理睬他们?
监理没有出示书面的整改通知,只是口头说的,不过监理说我们不按这个来他就不签计量。是否可以去业主那边告他们?
江苏的监理公司,不过这个监理工程师不是江苏人,做事情比较啰嗦,不是严谨,是啰嗦,就是不管你出什么方案,最后都会被他修改成施工组织设计。
监理的要求也是满足设计院的,只是他要求我们表面文章要做好,方便领导查阅,我是做测量的,所有的驳岸桩号包括放样坐标点我都做好了,现在监理这么要求意味着我要重新做,两岸加起来6千米,我才刚毕业,又要跑两个工地,我不怕谁,只是能保证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