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请求怎么写

诉讼请求怎么写

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男/女,出生于×××年×月×日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2009年12月15日,2009年12月20日,2009年12月20日,2009年12月20日,2009年12月20日
诉讼代理人:×××,2008年9月10日至2009年9月30日
(以上应注明申请人及其他诉讼当事人的姓名等基本情况)
请求:????(写明当事人、案由和索赔的具体内容)。
事实和理由:????(陈述索赔的事实和理由)。
我在此传达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Xxxx年xx月xx天。
[描述]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制定,供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请求时使用。
2.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和住所。下一行应注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一.概念
在外国民事诉讼中,诉讼请求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诉讼请求是向法院提出的请求,要求法院做出判决(当事人希望法院据此确认、给付并形成这些具体判决)。狭义的请求仅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的法益。
两三个原则
首先,从新原理来说。
当事人申诉和申辩的内容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新的原则对申诉和申辩的内容进行归纳。第一次听证请求与第二次听证请求不一致的,以第二次听证请求为准;起诉书与开庭陈述不一致的,以开庭陈述为准。
第二,审后不总结意见。
第三,归纳法新颖真实。
第三,区分
诉讼标的自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诉讼标的不仅是民事诉讼中法院判决的对象,也是判决对象中最基本、最小的单位。所谓最基本的单位,是指诉讼标的是当事人对对方主张的法益不能再细分的特定物,再细分也不能构成完整的请求权。在一个案件中,当事人可以提出若干法益,这些法益可以根据一定的依据进行分割,不能再分割时的基本单位就是诉讼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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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0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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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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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劳动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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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8-10
民事诉讼状书写共分五个部分

民事诉讼状书写说明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1、原告基本情况:原告嘛,自己对自己当然是相当了解,所以要写得详尽些。①原告为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或出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联系方式(如手机)等;②原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2、被告基本情况:原告对被告的一些情况可能不会非常了解,当然其最基本的信息还是应当也是必须要写明的。①被告为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要尽可能打听清楚和写明,以方便法院送达);②被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单位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当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也能够写明是最好不过的了)。
3、第三人基本情况:同“被告基本情况”。
注:如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为多人,按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这一顺序分别列出。原告如委托代理人,代理人是否在起诉状中写明,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需要列出(如原告无诉讼行为能力而由法定代表人起诉,或者由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等情况),代理人应列在原告之后,所应写明的事项同上述“原告基本情况”。

二、诉讼请求
这部分是起诉状的主要内容。诉讼请求要分项列明。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扼要,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民事诉讼本着“不告不理”的诉讼原则,原告不再诉讼请求中提出的请求,法院不会主动审理和保护。所以,事前应尽可能想得透些全些(当然也不能胡乱地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得不到法律保护却还要分担诉讼费用),以避免事后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等麻烦,更要杜绝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法律保护的情形发生。还有,千万不要遗漏诉讼费用承担项,要明确提出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的请求。

三、事实与理由
这一部分至关重要。事实和理由要在简明扼要的基础上尽可能真实详尽,理由充分。这一部分是为诉讼请求服务的,要做到有的放失,切不可不着边际地洋洋洒洒上万言却未及案件的核心要害,更不能犯“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的错误。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举证倒置”情形外,《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原告的举证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所以,原告对提出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的事实与理由,有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法律义务。
证据如是证人证言以外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其他证据,要列明证据名称和来源。如系证人证言,须注明证人姓名和住所,以备人民法院查对证言和通知其出庭作证。
证据来源是指获取证据的地点﹑时间和途径。当事人提供证据比较多时,为了便于自己在庭上举证和便于法官了解,应当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编号,比如依据证明的对象不同而分类﹑编号,这样有助于法官更清晰地了解你的主张。

五、起诉状结尾部分
起诉状除应证明上述法律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写明收受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和起诉的年﹑月﹑日,并由起诉人签名和盖章。起诉状中的“人民法院的名称”要顶格,以视对人民法院的尊重。

相关提示
按法律规定应的事项起诉状记载如有欠缺,接受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原告进行补正。 起诉状是公民打官司时向法院递交的重要诉讼文书,因此制作起诉状是一件严肃的事,要求按起诉状的格式叙述清楚,要忠于事实真相,有根有据,合理合法,防止虚构捏造。
起诉状要求用毛笔或钢笔眷写,现在由于科技的发展应以打印为好,以便于人民法院审阅﹑整卷和归档保存。 向法院提交诉状时,同时按被告及第三人数量提交起诉状副本。
第3个回答  2018-03-31

申请书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写明当事人和案由及诉讼请求具体内容)。 

事实和理由:……(写明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制定,供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请求用。

2.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一、概念

诉讼请求的概念在外国民事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 诉讼请求是向法院提出的, 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请求(当事人希望法院对其请求作出与之相应的确认、给付、形成这些具体的判决)。而狭义的请求仅仅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的法律上的利益。

二、三个原则

其一,从新原则。

当事人的诉、辩内容前后矛盾,按照从新的原则归纳诉、辩内容。如第一次开庭陈诉请求与第二次陈诉请求不一致,按照第二次开庭陈诉请求为准;起诉书和开庭陈述不一致,按照开庭陈述为准。

其二,庭审结束后意见不归纳。

其三,归纳从新亦从真。

三、区分

诉讼标的自然也相应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诉讼标的不仅是民事诉讼中法院裁判的对象, 也是裁判对象的最基本和最小的单位。所谓最基本的单位, 意思是指诉讼标的是当事人向对方所主张的法律上利益所不能再细分的具体事项, 如果再细分就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诉讼请求。在一个案件中当事人可能会提出若干法律上的利益, 这些利益按照某种根据可以加以划分, 在不能再划分时的基本单位就是诉讼标的。

法院总是根据每一个具体诉讼标的来作出判决的, 不大可能笼统地对原告所主张的法律上的利益作出判决。无论是德国, 还是日本、奥地利、意大利等等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诉讼法中都没有使用诉讼标的概念, 而多数情况下是使用诉讼请求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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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16
直接写,怎么想的就怎么写。不过一定要做到明白准确,是请求改变现状,而不是陈述事实,例如“甲欠我两千元”是陈述事实,“请求法院判令甲归还我两千元”是诉讼请求。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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