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间限制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再审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完毕,但鉴定期间等不计入审查期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本院院长批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法院对再审案件审理是有时间限制的。
在《最高法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三十二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再审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完毕,但鉴定期间等不计入审查期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本院院长批准。
扩展资料:
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的特点是:
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参考资料:最高法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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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答我的回答已经很清楚。
161条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149条普通程序六个月审结。176条上诉的判决书审理(既二审)对判决的审理三个月,上诉的裁定书审理既对裁定的二审三十日。请您对照207条是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上诉(上诉就是二审)程序、是判决书还是裁定书的再审,(这些你都没有说明白)就可以知道你现在再审案件的审理时限了。例:对149条普通程序审理的判决没有上诉而生效后又不服,申请再审,那么再审时限就是规定六个月内一定要审理结束。看来你跟我差不多,做学生的时候没有读好书。
请你告诉我这是什么法律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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