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浪漫》读后感

如题所述

怎样写读后感:
多看前言,多引用作者的话,结尾用别人的评价.第一段写故事梗概,后面写我的感受.还要有自己或客观的对重要人物或你喜欢的人物的评析.
我的看法:给自己的文章定一个主题,要求深刻又积极向上,思想高度越高越好.主要是你想表达什么思想感情.写景的能提升到热爱大自然,写情的能提升到.是伟大的,写人就是.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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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5
[《血色浪漫》读后感]在不经意间,我看了电视剧《血色浪漫》,后来又细读了都梁的原著《血色浪漫》,《血色浪漫》读后感。虽然电视剧与原著相比,改变了些情节,也引起许多原著读者的不满,但我觉得电视剧还是能体现作者想表达的中心思想,语言方面也基本上符合原著。下面我谈一下看完原著后的感想。  《血色浪漫》描写的是从六十年代起,以钟跃民为代表的一代年轻人的生活。在作者诙谐风趣的语言下,我被深深吸引了。作者并没有在卖弄文字,而是通过文学艺术的形式,写出了自己那代人的想法。而钟跃民正是都梁想表现的魂。我觉得可以用小说中周晓白一句话来概括钟跃民,这个家伙身上有种很特殊的气质,既浪漫又现实,甚至还有几分无赖,几分玩世不恭,几分游戏人生的生活态度,这家伙简直是个奇妙的混合物,和他相处,你会感到很快乐。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找到好玩的事,而且马上就兴致勃勃地玩起来,还玩得一本正经,玩得很像那么回事儿。这句话绝对能体现钟跃民的个性特点和为人处世。钟跃民是自己生命的主人,他把生命视做一种过程,无时不忘去体验人生。相比之下我的生活太苍白了,没有太多的社会经历。  让我们先从《血色浪漫》谈起吧,在谈这部作品之前,先让我们来看看这部电视剧的片尾曲:  远方的人?请问你来自哪里  你可曾听说过她的美丽  她带着我的心?托付给流云  多年以前播撒在养我的土地  多年以前播撒在那养我的土地  啊……啊……  流浪的人?请问你来自哪里  你可曾看见过她的美丽  她清澈的眼睛是否还多情  可曾听见我心底忧伤的声音  可曾听见过我心底忧伤的声音  啊……啊……  从南往北的大雁  我问问你  你能否将我的思念带去  不管是日落,还是黎明  痴情人在等待她归来的消息  痴情人在等待她归来的消息  用最美的声音?我等你的消息  这首曲子是刀郎的《新阿瓦尔古丽》重新谱词而成的。旋律和歌词充满了一种淡淡忧伤的浪漫,正如作品本身。如果“血色”代表现实,那么“浪漫”则代表理想。作品本身似乎也就是在现实和浪漫的思考中纠缠。  让我们来看看钟跃民在陕北插队和蒋碧云的一番对话:钟跃民笑道:“你没听说这样的故事?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回到家乡,第一眼看见的总是自己的恋人变成了别人的老婆。”  蒋碧云:“照你这么说,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真情了?”  钟跃民指着黄土地说:“咱们脚下这坡地能种玫瑰花吗?我看不能,只能种高粱玉米,这环境太恶劣了,漂亮的花朵需要有合适的温度和水分,感情也是如此,需要有个好环境,别人不忘旧情,那是人家有觉悟,咱自己就不能太当真了。”  蒋碧云吃惊地说:“跃民,你简直冷静得可怕,你的血也是凉的吧?”  钟跃民显然不愿进行这类谈话,他脱掉了破背心,赤膊站在山坡上,扯着嗓子唱起《信天游?》:  只要和妹妹搭对对,  铡刀剁头也不后悔  ……  的确,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人在极度贫困而且看不到未来的环境里,会对身边的爱情抱有执着的幻想,也正像钟跃民在对周晓白的分手信上说的“陕北的生活很苦,我们的粮食很少,整天都在为吃饭而操心,残酷的现实让我变成了一个现实主义者,我希望有人能和我相依为命,在精神上互相支撑……”,相爱和婚姻是两个概念,相爱相恋是无条件的,可是婚姻却是有条件的。  说到这里,看看现实社会:现在女孩儿找对象,谁不是先问问你的工作、收入、有没有房子,父母有没有退休金……”不要觉着难听,也不要急着评价这样的女孩好不好,我们换个角度来看,“如果你结婚的对象,他的父母是个瘫痪,呵呵,没特殊情况,你这一辈子就光忙活这个行了。”坦白讲,现实让自己陷入了沉思,甚至有一丝寒意。原来恋爱和婚姻的选择有的时候是很悲凉的,甚至是残酷的。这样的问题其实也困扰着很多年轻的男女。说到这里,想到了钟跃民说过的一句话:“我父亲说过,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永远属于你的,但有一样除外,那就是本领。”  钟跃民是一个很特殊的人物,他身上的洒脱让人觉得过于理想化,可同样是那张贫嘴又能说出深刻理性的思考。钟跃民的思考不同于郑桐那种刻意的思考,而是特有的那种“在路上”的思考方式,他愉悦的融入每一种生活角色,它既喜欢用贫嘴扯淡来制造快乐,也喜欢和你进行深邃的交流。我们不妨这样理解,也许作者本来就是想通过钟跃民这样一个特殊的人物向人们引申出一种思考——在复杂的现实中,你既可以选择无条件的去适应这个社会,因为你可能更注重结果;你也可以顺其自然的去作为,也或许你觉得过程更加重要,因为在得到和失去之间,人类有一种情感叫做痛苦。我想这也是钟跃民为什么痴情于秦岭的原因,因为两人身上有一种思维意识的共性。  在这里,我不想过多地去思考钟跃民那种“在路上”的洒脱,其实我和绝大部分读者的观点一样,钟跃民向往的那种海明威式的生活方式,我们可以遐想、但不能当真。其实,我更想谈的是钟跃民的泪水。或者说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情感观是甚么。  钟跃民似乎是一个很容易感动的人,这和他洒脱的性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杜老汉的野菜团子;憨娃的老鼠肉;秦岭的信天游;吴满囤的贫穷;李奎勇的去世,每一个生活细节,都能让钟跃民流泪,钟跃民在情感上远不像他在当顽主时的那种老谋深算,可以说,钟跃民是一个很单纯的人,他善于思考,但不会让思考的结果困扰自己。同时在情义上,它又是一个古典浪漫主义的人。或者说,在他身上散发着一种特有的华夏民族的浪漫——书香、侠义。  我们来看看钟跃民的“书香”气:  “……好的音乐都会在人的头脑中形成画面,我看见的画面是这样的,先是俄罗斯风光的大背景……辽阔无垠的草原,绮丽的外高加索风光,波涛汹涌的伏尔加河,圆顶的东正教堂,我的耳畔似乎听到熟悉的俄罗斯民歌……这歌声忧郁而深邃,让你心里酸酸的,忍不住要流泪……”  周晓白愣了,他没想到钟跃民的语言竟有如此的感染力,寥寥几句话,京勾勒出俄罗斯深邃而广袤的大背景。“……一个静静的湖泊,岸边是茂密的白桦林,深秋的白桦林色彩斑斓,秋风轻轻掠过,白桦林飒飒作响……我们的小船静静的划动,桨声轻柔,水波荡漾,林中的夜莺在婉转歌唱…此时,你的心里没有悲伤,也没有欢乐,只有一种淡淡的,若有若无的惆怅……你的眼眶里贮满了泪水,但它不会滚落下来,泪水会渐渐被眼球吸收,会自己干涸……在如此氛围下,你的心中只有感动,只有柔情,还有一种……深深的眷恋。小船渐渐远去,桨声在消失,涟漪在水面上消失,带走了感动,带走了柔情……还剩下什么呢?只剩下那淡淡的,若有若无的惆怅在心中久久徘徊……”  这是钟跃民第一次展示他的艺术气质,或者称之为一种“书香”的气质。也正是这种气质,深深地吸引了周晓白和秦岭。所不同的是,周晓白喜欢依偎身旁温柔地倾听,而秦岭却可以和他交流。也正因为如此,钟跃民和秦岭这两种相同的性格,注定二人的恋情也像艺术一样,激情浪漫却不会有结果。  我们再来看看钟跃民的“侠义”:  我们来看看钟跃民和李奎勇在陕北的一次对话:  钟跃民:“奎勇,我不是也来插队了吗?”  李奎勇:“你是一时走了背运,早晚你要远走高飞。”  钟跃民:“你这么肯定?”  李奎勇:“不信走着瞧。”  钟跃民很苦恼的说:“奎勇,我就不明白,咱们从小学到现在想出一直挺好的,怎么一说起家庭出身就总是谈不拢?你总是用一个旧社会穷人家孩子的眼光看我,好像我是地主家的少爷。”……  钟跃民握住他的手说:“奎勇,无论怎么样,咱们是朋友,过去是,将来还是,就算这个社会还存在着不平等的现象,可你我之间永远是平等的,你记住我的话。”  可以说李奎勇是钟跃民最敬重的一个朋友,二人虽然在一块的时间很短,但是在钟的情感里占的比重很大,其实在钟跃民和李奎勇的友谊中,也能反映出钟的对于情义的趋向,首先李奎勇打架是个好手,在孩童的年龄这是最吸引人的一个方面,或者是一种本事。彼此打架都是好样的,这也是两个出身不同的孩子相识相交最初的原因(钟跃民喜欢宁伟,也是这个原因)。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奎勇的家庭负担和家庭责任深深地感染着钟跃民,身为长子的李奎勇散发出一种强烈的家庭责任意识,在钟跃民拍婆子,在老莫胡吃海喝的时候,李奎勇是在照顾母亲,抚养弟妹。已经较早的挑起了家庭的担子,而且思维也已经早熟起来。李奎勇是个有骨气的人,从不抱怨,玩命的挣钱,甚至给钟跃民以精神劝慰。这都是男子汉的气节,也正是这些气节,感动着钟跃民。可以说,钟跃民成长中的责任意识,钟李二人的友谊起了很大的作用。  这在李奎勇临终告别时二人的对话就可以看得出来;?  钟跃民制止住他的话“奎勇,你这样评价自己是很不公正的,你做的已经够多的了,别说你的亲人,就连我这个朋友,也在最困难的时候接受过你的帮助,我钟跃民永远也忘不了,记的那时你对我说过,谁都有走背运的时候,你要是条汉子就得咬牙抗过去。奎勇,你知道吗?就这么一句话,当时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了,人在失意的时候感情是脆弱的,读后感《《血色浪漫》读后感》。奎勇啊,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是要互相帮助的,我曾经接受过你的帮助,现在我的情况好些了,也有能力帮助朋友了,希望你不要拒绝我。”  这种责任意识,对于女人钟跃民也同样秉承着这一理念,高玥也是这样被带进正荣集团的。在情义和利益面前,情义是不可替代的。  说道高玥,其实这个女性是一个让读者容易忽略的女性,他没有周晓白大家闺秀的气质,也没有秦岭的那种另类,但是,她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女性,或者说,它具备了周秦二人共同的优点,高玥和周晓白一样重视婚姻,但不似周晓白那样爱上一个人就难以自拔,高玥有着自己的个性和理想,有着独立个性的女人是让男人喜欢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再者,高玥身上充满一种灵性,他能理解周跃民,同时也知道应该怎样和这样一个另类的男人相处。呵呵,说到这里,如果现实中碰到这样一个女孩,反正我是绝对不会放过她的。呵呵,开玩笑。  让我们再来看看作品中的血性,作者都梁在两部作品中对于军人的段落,其文笔总是酣畅豪迈的,不同历史背景下,不同时代的人所塑造出来军人,其军魂是不变的,那就是一种不怕死的战斗意志。  钟跃民笑了∶“好啊,都明白死是怎么回事了,我就不再打预防针了,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我们都是军人,当我们穿上这身军装时,就应该做好将来有一天死在战场上的心理准备,我的战前动员不讲大道理,我只想从另外一个角度提醒大家,这就是契约精神,当我们穿上军装时,就等于和国家签订了契约。这就是说,如果天下太平,国家就养着你。如果国家有事?,你就要理所当然地去流血牺牲,这是你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你必须要履行的契约,逃避契约的人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即使不是骗子,也是个缺乏信誉的人。一个人可以有很多方法谋生,但决不能把当兵当做谋生的手段,军人不是混饭吃的职业,大家明白吗?”  明白!特遣队员们吼道。  钟跃民笑了,他话锋一转道∶“这倒让我想起了另外的一个话题,人到底有没有灵魂,要是有,这灵魂会不会真象书上写的,去找阎王爷报到?好,咱们就把他当成是真的,弟兄们,?要是我中了头彩,我还要成立个特遣队,有愿报名的一会儿跟我说,我带着弟兄们去阎罗殿逛逛,咱们用冲锋枪手榴弹端了他阎罗殿……”  如果我们把《血色浪漫》定位成一部纪实文学类作品的话,那么书中每一个人物的故事历程都值得研究,坦白讲,正像作品的名字一样,这是一部充满血**漫的作品,主人翁钟跃民追求的那种“在路上”的生活方式,我们可以遐想,但不能当真,除非你是个艺术家或者诗人,像许巍那样。  如果作品中那个人物值得我们去学习的话,郑桐这个角色是我非常喜欢的,在钟跃民当兵离开白店村之后,郑桐只能扎身于书海,在历史的研究中他找到了属于他的快乐。也正是通过学习,考上了大学,拜托了贫穷,婚姻也是一番风顺的。让我们来看看郑桐在陕北和蒋碧云的几次对话:  “郑桐和蒋碧云并肩坐在村口打谷场一个石头碾子上,两人久久地沉默着,突然,郑桐开始抽泣起来。  蒋碧云大惊,这是她笫一次看见郑桐流泪,她惊慌地把手放在他的肩上∶?“郑桐,你怎么啦?”  郑桐:“这日子……真没盼头。”  蒋碧云:“大家不是都这么过吗?”  郑桐:“人……就怕没有希望,这么活着有什么意思?”  蒋碧云“郑桐,你从来都是乐观的人,今天怎么变得这么消沉?这可不象你。”  郑桐:“你不知道,我想上大学,连做梦都想,可今天我去公社一问,被选上的工农兵学员都出发?了,当时我就觉得眼前一片漆黑,心里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  蒋碧云说:“可你不能放弃希望,我就不信,咱们会永远呆在这小山村里,机会总会有的。”  郑桐心灰意冷地说:“机会见了我,恐怕也会绕着走,我这个人运气不太好。”  蒋碧云:“要是有一天,机会到了你眼前,你却无法抓住它,因为你不具备抓住机会的本领,到那时候,你将无话可说。”  郑桐沉默。  蒋碧云:“我知道,你的精神状态很糟糕,生活艰难,前途无望,还有……你很孤独。”  郑桐低声道:“是的,是一种灵魂的孤独,漫漫长夜,我在独自行走,何处是归程……”  蒋碧云轻声说:“如果心中有了爱情,也许情况会好得多,那时你会觉得温暖,觉得有了依?靠,觉得灵魂不再孤独,觉得生活从此充满了色彩。”  郑桐:“可我眼前是个没有色彩的世界,只有缺少植被的黄土。”  蒋碧云:“郑桐,你不想对我说点儿什么?”  郑桐:“我万念俱灰,实在提不起兴趣说话。”  蒋碧云扳过郑桐的肩膀,注视着他的眼睛说:“那我说,你听好,我想向你提个建议。”  郑桐:“你说。”  蒋碧云:“一个人走夜路实在太孤单,两个人结伴而行不是更好吗?”  郑桐睁大了眼睛:“你的意思是,和我一起走?”  蒋碧云:“是的,咱们一起走夜路,一起抵御孤独,一起寻找光明,你愿意吗?”  郑桐背过身去,不吭声了,蒋碧云温柔地从后面轻轻抱住他。  两行热泪从郑桐的眼中流出……  蒋碧云:“你自学了这么多年,终于有了用武之地,我真为你高兴。”  郑桐的眼睛望着远方,沉思道:“知识……真是个好东西,它能使人清醒,使人大彻大悟,?就象在漫漫长夜中的火把,给你光明,给你温暖,当你进入一种境界以后,世俗的东西就不?太重要了,你无暇去考虑物质生活的富足与贫困,你获取知识,是为了进行一种思考,一种?自我完善。”  那么你在思考什么?完善什么?总之,你想做个什么样的人?你的终极目标是什么?  当年陈寅恪在悼念王国维先生的悼文中提到,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这真是一种极高的境界,令人高山仰止啊。  一帮来自革命后期的人 一帮冲满着高雅、纯情、浪漫的年轻人,在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武斗与呐喊声中这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他们的浪漫在血色昏黄中弥漫成昨日的记忆,我们在他们的故事中心随波动,却发现,青春不过是一场绽放到极致却结束得太仓促的事。他们吹着口哨挑逗漂亮女孩,他们捍卫着他们那个年纪不明白的东西,他们看似满不在乎,却在玩世不恭的眼神中伤害与被伤害。  钟跃民善良中充满着叛逆冲动中隐藏着冷静。他常说他是走在路上的人 路是没有尽头的只有等到什么时候觉得走累了才会停止脚步。他不想过着周而复始的生活,乐观豁达永远是他的天性,整天打打闹闹让他学会了玩;下乡插队让他知道了苦;部队当兵让他懂得了情;开煎饼滩让他明白了爱;一个不断使自己生活改变的人失去了太多也得到了太多。  袁军一个热爱生活追求理想的人。他曾说他要当兵,结果真的考上了军校而且还做了军官。  郑铜一个拥有博学、想像力、和幽默感的人 先是下乡当知青跟着钟跃民,后来钟跃民走了,自己过着寂寞孤单的日子守着一片片没有植被的黄土。终于下定决心要离开陕北于是便自学苦读凭自己的能力被破格录取当上了中学教师 后来有了爱情住进筒子楼最后终于考上了研究生。  张海洋善恶分明 爱情与友情分的很清楚 当他娶了周晓白以后他虽然知道晓白心里爱着的人依然是钟跃民,但他理解周晓白从来都不能说她半个不字直到用一颗执着的心打动了周晓白。宁伟,一个他从小看着张大的好兄弟一个同在一个连队里当过兵的好战友可最后还是死在他的枪下虽然会有些人恨他这样的做法但他是个警察!他也不想这样但他必须这样!这才叫所谓的男人。  周晓白一个对爱情充满着幻想与执着的女人 起初在路上碰到嬉皮笑脸的钟跃民,后来又在冰场邂逅,终于在钟跃民一次对音乐评价之后心彻底被他所征服,梦里寻他千百度的人终于找到了,于是便彻底投入真的感情;只可惜她的这种大小姐式的爱情根本让钟跃民承受不了婚姻是女人最想得到的,而自由是他向往的,当二者有冲突时,钟跃民只会放弃爱情。慢慢的她的爱不再激情,不再燃烧,像是一盏蜡烛,燃烧到最后终于枯竭了,剩下的只有不能再燃烧的灰烬。  宁伟坚强不屈,虽然好斗但很善良,在军队的时候上街买东西见一壮汉正追打一女人他一脚上去就把那男人踢断三根肋骨。因为这却被部队强制复员回家,那时候他可是快要提干的人,受了这样大的委屈却没抱怨,回到家做买卖刚有点起色却被以前的同学骗走50万,残忍的社会与现实终于逼他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  李魁勇早年差点因为交错一个朋友而送了性命,幸好钟越民让他悬崖勒马,朴实能干对朋友忠诚对父母尽孝能交这样一个好哥们算是三生有幸。  秦岭一个现实的女人虽然她早知道钟跃民陕北离开她,但她还是去爱了,在钟跃民要离开陕北去部队当兵的那天她哭了,哭的那样的无助眼泪就像她歌里唱的那样流个不停,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鼻子有些酸酸的有种想哭的冲动。后来钟跃民还是走了到了部队拼命的给她写信可她一封都没有回,让时间来冲淡这段感情是她唯一的做法。后来钟跃民还委托郑铜去找过她,当时她说的那句台词最为经典:“我承认我喜欢他,可是我们两个人都不会有结果的,我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谁也帮不了谁,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家庭,这种差别从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  说罢便回到了故事的主人公身上经历过玩世不恭的小顽主、经历过饥寒交迫落荒街头的悲苦、经历过百般历练生死考验的部队生活、经历过小本买卖白手起家之后,他还是又背起了行囊远走大西北,故事虽然就写到了这里但总会有种给人意犹未尽的感觉或许这就是作者的用意所在吧!真不知道这个一直走在路上的人还会碰上什么朋友,还能遇到什么希奇古怪的事一个富有理想富有追求的男人,你重视的不是得到的而是经历的,就让可可西里的苍穹来任你翱翔,让漫无边际的戈壁任你开阔吧,我们永远都会为你祝福!  钟跃民的贫嘴和幽默并不能掩盖整部作品那种淡淡的忧伤感,特别是作品最后宁伟命运安排下的悲惨结局和李奎勇的去世,让这个本来就特立独行的钟跃民更加难以心安理得去过平稳的生活,而是真的走了,去了可可西里。也让整部作品,延续了题目的内涵,血性、浪漫;理性、感性。  作者通过这么长篇幅的描写,其实是想传达给人们一个讯息:人为什么活,人要怎么活?通过钟跃民的口,批评了目前一般人的人生观,出生读书上学工作结婚,换个角度就是生存、追求发展,求权求利求地位求财富。全民都是这个目标,一样的人生目标。又通过钟跃民的经历表达了多元的人生目标。不在乎白领蓝领、只在乎生活阅历;不在乎辛苦享受,只在乎过程。一种平和的人生观,将会带给一个人快乐的生活。乐观勇敢地面对生活,在不同的经历中品味生活的滋味。人为活着而活着。人既然活着,就该活得有自己的想法。因为那是你的生活,仅此一家,别无分号。  我是个出身在九十年代的人,对文革期间事除了历史教科书之外知之甚少,父辈们提到时也是一句话带过。通过《血色浪漫》使我对五六十年代的人有了更为具体的印象。也明白了我们这代人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更要为之好好珍惜!
第2个回答  2013-10-17
[血色浪漫的读后感]在火车上的这几天,没有干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事情,就是把《血色浪漫》看了一下,血色浪漫的读后感。这本书给我的触动其实很大的,我想了很多事情。就像我当时看《大宅门》、《走西口》时的感觉是一样的。所以今天上课我一直憋着,憋的心里特别难受,我必须写一下,要不我准会被憋死的。刚开始吸引我的是这个书名,《血色浪漫》在一场血雨腥风的战争中,那些可望而不可及的浪漫。我一直在想如果只写文化大革命那些事情恐怕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的。那是一个疯狂的时代。每个人都在经历着我们现在看来不可理解的事情。在那个一片红色的年代里,只有那几个人将生活玩得很转。我是个俗人,没有办法。我就是因为这几个人鲜明的个性喜欢上了这个小说。先说钟跃民,这个人真是太混蛋了。他打群架、拨份子、那个时候的他好像是着了魔一样。他总是有这样的本事,往往把求别人的事转换成别人求他的。出门忘记带什么都不会忘记带菜刀。整个就是一个学流氓未遂的二流子。就连离开周晓白都是那么理直气壮,害怕一个女生耽误了他。有时候我真想打嘴巴抽死丫的。真是混蛋到家了。眼珠子一转坏点子就跟着往外冒,简直是坏的流油。可是这个人我就是恨不起他来。我觉得他很可爱。想来想去,终于知道原来我是羡慕他。他总是那样把生活当成是一场游戏。不论自己的角色是什么一定要玩的精彩。我真的太羡慕他了。他在陕北的时候,带着村里的人去要饭都能要得那么理直气壮、精彩纷呈,最后要放要到商贩揭瓦,把人家的一个酒楼顶都给掀了。这是我见过最牛的一群"叫花子",读后感《血色浪漫的读后感》。他总是报持着一种"在路上"的感觉,就是面对任何事情过程总是最重要的,人总是要在任何时候都知道享受生活给的任何东西,找到当下的乐趣,并全心投入的去玩,在北京他是一个成功的玩主,那时候的人们总是闲得发闷,他们就有自己的玩法。知青下乡,条件在艰苦,没吃的他还在玩。我估计钟跃民应该是水瓶座的。总是那么有创新精神,又总是那么拿捏、玩转生活。感情上周晓白的确不适合他。他学要的是那种就算今天他想去要饭,那个人也会兴高采烈的在后面给他敲饭盆;明天他想去当野人,那个人也会高兴的跟着他,在太阳下相互捉虱子。总的来说那个人一定要比他会玩,比他更能找到生活的乐趣。我喜欢这样的人,总是这么无拘无束,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他可以偷鸡、可以用仅有的裤子换一条狗杀着吃。可以有很多小毛病,但是大节不会改变。讲义气、重情义,为朋友两肋插刀、仗义疏财。说出了一些话以后,现在不是太憋得慌了。但是感觉还是没有表达我想说的意思。我很欣赏这样的人,这种人你就算把他扔到两级地带,他也会在冰面上建造起城堡来;扔到沙漠,说不定他会用沙刺叶腌渍出咸菜来。我希望自己也是这样,能过享受人生,在短暂的生活中,不抱怨,充满希望的迎接每一天的到来。!  〔血色浪漫的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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