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设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如题所述

依照法律建立。

根据《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女职工委员会应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县和县以上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依法建立女职工委员会。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工会中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与工会委员会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三条 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和县以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若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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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为一体的民主管理组织,是职代会常设机构,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承担公司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双重工作任务。其职责范围是:

1、贯彻执行上级工会和公司党委的指示精神决定,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会和职代会的各项工作。 

2、协助公司党委及有关部门做好全公司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

3、关心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为职工说话办事。

4、主持职代会的日常工作,参与公司各项事务的民主管理,组织职工审议公司的年度计划,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决定和改革方案。评议各级领导干部,征集提案,发动职工提合理化建议,搞好民主管理和监督。

5、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竞赛,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支持职工努力完成生产经营、工程建设和公司管理各项工作。

6、监督检查公司财务收支情况,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定期向职代会报告财经工作。

7、组织搞好公司职工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职工文化体育生活,努力增强职工的身心健康。 

参考资料来源:荆州市总工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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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1

依法建立。

根据《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女职工委员会应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县和县以上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依法建立女职工委员会。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工会中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与工会委员会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三条 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和县以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若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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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女职工的思想教育。

2、发动女职工积极参加政治、文化、业余学习。

3、协助行政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女工保护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建立健全女工的保护制度和设施。

4、发动女职工积极参加单位民主管理,维护女职工的民主权利,注意了解女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研究女职工切身利益的提案,并抓好落实工作。

5、发动和组织女职工积极参加教育教学劳动竞赛,注意发现和培养女职工先进典型。

6、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计划生育解决女职工后顾之忧。

7、定期总结推广女职工先进经验和宣传先进事迹。

8、建立女职工积极分子队伍,充分发挥她们的工作积极性,并注重提高积极分子的思想和业务水平,把女工的工作活跃起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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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1

法建立。

根据《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女职工委员会应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县和县以上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依法建立女职工委员会。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工会中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与工会委员会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三条 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和县以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若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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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从女职工群体长远发展的高度统筹考虑和谋划女职工工作,确保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在工作要求上,要追求高品位、高质量,着力提高女职工整体素质和能力。

在工作方式上,要注重营造“积极、健康、乐观、自信”的工作氛围,使广大女职工都能从中体验到进步和成长的快乐。在工作效果上,打造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成一行的有职业感的女职工群体,使女职工群体在履行央行职责的快车道上展现风采。

要引导女职工改变因循守旧的思维方式,开阔视野,使女职工逐步形成开放的、超前的、多维的现代思维方式,提高自身素质,“以素质求平等,以贡献求地位”,担负起时代赋予女职工的崇高历史使命,在央行事业中真正顶起“半边天”。

参考资料来源:荆州市总工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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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5

依照法律建立。

按照《工会法》第十条的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根据《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女职工委员会应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县和县以上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依法建立女职工委员会。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三条 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和县以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若干人。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工会中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与工会委员会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企业工会中有10名以上女会员的,都应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设女职工委员。

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女主席或女副主席担任,也可按照相应条件配备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有条件的企业可直接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待遇。

大型企业工会设立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女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配备专职女职工工作干部。女职工委员会维护女职工各方面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指导和帮助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对困难女职工帮扶救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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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1、女职工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问题,要广泛听取女职工意见,由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后作出决定。

2、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有关制度,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常务委员会和委员会会议,也可临时召开会议。

3、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定期向同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报告工作。

4、县以上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增强基层女职工组织的活力,为广大女职工服务。

参考资料

荆州市总工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百度百科-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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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5

依法建立。

根据《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女职工委员会应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县和县以上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依法建立女职工委员会。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工会中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与工会委员会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三条 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和县以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若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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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的来源:

建立工会组织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本单位工会拨交经费;建立工会组织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及外资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本企业工会拨交经费。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荆州市总工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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