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哪些法律法规在1月1日实施

如题所述

2014年1月1日起一批新法新规开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13-6-29)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23359
  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社会各方面和公民个人参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工作作了规定。在生产过程和日常生活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指出,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法律还要求监管部门对依法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建立完整的监督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便于社会公众查询了解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状况。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3-8-15)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0964
  规定明确,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并对其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质量负责。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对使用的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负责。鼓励推行大型游乐设施相关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和赔付能力。
在大型游乐设施使用方面,规定明确,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在大型游乐设施安装监督检验完成后1年内,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首次定期检验申请;在大型游乐设施定期检验周期届满1个月前,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定期检验。
同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开展设备运营前试运行检查、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安全检查并如实记录。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前,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大型游乐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并加强日常检查和安全值班。
规定指出,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对每台(套)大型游乐设施还应当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对每台(套)大型游乐设施组织1次应急救援演练。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 国务院(2013-8-17)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0096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取消了《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设定的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如: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认定,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许可,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许可,超限、超长、超重、集重货物承运审批等。
  在这里,还要特别提醒旅客朋友们不要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吸烟所产生的烟雾会直接危及列车正常运行,并造成安全隐患,条例对此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等(2013-8-30)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272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和司法部以联合公告的形式公布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将于2014年1月1日施行。目前使用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同时废止。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是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最重要、最基本的技术标准,是司法机关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和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 /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11-8)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6759
  规定明确,商品现货市场是指依法设立的,由买卖双方进行公开的、经常性的或定期性的商品现货交易活动,具有信息、物流等配套服务功能的场所或互联网交易平台。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对象包括实物商品,以实物商品为标的的仓单、可转让提单等提货凭证以及省级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交易对象。
  根据规定,商品现货市场经营者采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开展交易活动的,应当实时记录商品仓储、交易、交收、结算、支付等相关信息,采取措施保证相关信息的完整和安全,并保存五年以上。市场经营者不得开展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禁止的交易活动,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 / 国务院(2013-11-9)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6754
  《办法》规定,“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有关状况”。相比原《办法》,此为新增条款。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还未对个人如何申报对外资产负债进行规定,预计未来将结合实际情况出台细则,可能要求拥有一定金额以上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居民个人报送相关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2013-11-21)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7237
  2010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以下简称2010年《规定》)。新《规定》于2014年1月1日实施后,2010年《规定》同时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与2010年《规定》相比,《规定》的15个条文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将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上网要求由“可以”改为“应当”;二是将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审批”改为“不上网审批”;三是强调当事人实名公开;四是要求上网文书原则上不得修改、更换和撤回;五是明确中国裁判文书网作为各级人民法院文书上网的统一平台,应当提供便捷的系统,方便公众检索和查阅上网裁判文书。

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公告 / 商务部(2013-12-3)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8723
  依据该《公告》,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及所投资外商投资企业的再投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遵守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的有关规定。
《公告》明确,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使用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的资金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战略投资上市公司除外),以及用于委托贷款。
《公告》指出,境外投资者申请将原出资币种由外币变更为人民币的,无需办理合同或章程变更审批,可按照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到有关部门和银行办理登记、开立账户、资金汇兑等手续。

工商总局关于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通知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3-12-10)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8468
  个体工商户验照将改为年报制度,各地自明年1月1日起暂停验照工作。按照原来的规定,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个体户都应到工商部门验照,未按时验照的,由工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

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3-12-6)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8049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国将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此次出台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既参考借鉴了发达国家采用的EET模式,也充分考虑了我国具体实际,具体内容包括:
  (1)在年金缴费环节,对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职工支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缴费,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在年金基金投资环节,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在年金领取环节,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此次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出台后,年金参保者均可享受递延纳税的好处,相当一部分参保者还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

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 / 财政部(2012-11-29)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05186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 / 国家税务总局(2013-2-25)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12704

关于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 (2013-6-24)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23479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3-7-16)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3378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 / 中国民用航空局(2013-7-16)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2220

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管理办法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3-7-16)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26296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 财政部(2013-8-16)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0171

保监局案件风险监管考核办法(试行)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9-2)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0375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 财政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9-13)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1240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9-24)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1795

价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审查规则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9-30)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3066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国务院(2013-10-2)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303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2013-10-15)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429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复议办法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3-11-6)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5650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 国务院(2013-11-11)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702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2013-11-13)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6553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11-14)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6684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11-15)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7292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的通知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3-11-20)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8869

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2013年修订)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11-20)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7401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等(2013-12-3)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8863

部门决算管理制度 / 财政部(2013-12-10)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9180

关于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13-12-11)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8722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 国务院(2013-12-11)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844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2013-12-16)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928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管理的通知 /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3-12-16)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899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发票及税控系统使用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2013-12-18)
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9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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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04
大幅减少购物广告
  明年打开电视,全国观众将会惊喜地发现,电视购物广告明显减少了。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明天开始,全国各卫视频道每天18时至24时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其他时段每小时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不得超过1条(次),每条不得超过3分钟,每天播出同一内容不得超过3次。

  通知还规定,广告宣传时不得使用主持人;不得使用“叫卖式”夸张配音、语调、动作;不得使用新闻报道、新闻采访、现场访谈等形式以及新闻素材、资料。

  下调进口奶粉关税

  根据财政部《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的规定,我国从明天起调整进出口关税,760多种进口商品将享受低于最惠国税率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其中,将对“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配方奶粉”“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氨基酸配方、无乳糖配方特殊婴幼儿奶粉”执行5%的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这两类食品的最惠国税率分别是15%和20%。

  但有乳业专家分析,关税税率下调后,我国市场上的婴幼儿奶粉价格不一定下跌。因为影响产品价格的因素很多,关税只占一小部分。奶粉价格增加主要在流通环节,从总经销到分销商再到代理商,层层加价。

  动车上吸烟最高罚2000元

  由国务院公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明起施行。条例中关于动车上吸烟的处罚规定堪称史上最“严厉”——旅客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违法,将被处以最低500元,最高2000元的罚款。

  此外,条例增加了危及铁路安全的禁止性规定,如禁止违规操纵列车紧急制动设备,禁止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禁止强行登乘或者以拒绝下车方式强占列车等。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时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或者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铁路运输托运人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旅客违法携带、夹带管制器具或者违法携带、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不得在地铁车厢饮食

  新修订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及配套的规范性文件《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也在明天同步施行。

  市交通港口局在修订《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过程中,在其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公示期间共收到各类意见建议共计35条,市民对在轨道交通车厢内的禁食问题的讨论最为集中,其中支持禁食的占了大部分。即将实施的《守则》规定了乘客“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大声喧哗”。同时,禁食范围仅限制在列车车厢,而不含车站,也呼应了部分群体的饮食需求——因此这一条新规既是公众意见的体现,也照顾到个体需求。

  新修订《条例》还规定:“享受乘车优惠的乘客应当持本人有效证件乘车。乘客不得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并明确“乘客有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和其他逃票行为的,有关信息可以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同时,《条例》对涉及乘客禁止行为的条款集中归并,让乘客知晓乘坐轨道交通时应该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

  加强游乐设施监察

  明天是元旦,又到游乐场里最热闹的日子,但近年来游乐设施故障频发,引起伤亡事故,让不少人有些担心。

  国家质监检验检疫总局《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明起施行。其中指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前,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大型游乐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并加强日常检查和安全值班。如果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违反规定,擅自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大型游乐设施,或设备运营期间无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或未及时更换超过设计使用期限要求的主要受力部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预防窨井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不仅仅在特定游乐场所,即便是走在大街上,也有可能突然失足掉进无盖窨井,该找谁负责?

  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明起施行,明确规定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的职责:因巡查、维护不到位,导致窨井盖丢失、损毁,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或者未及时采取防护措施、组织事故抢修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警告并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个回答  2014-01-13
《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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