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过户的办理流程:
1、公产房交易步骤是先由房管局下属部门对卖方进行评估,同时由房管站验房。
2、采用代理转让承租人可以通过公有住房产权人或其委托的经营管理单位、置换经营单位采用代理转让的形式变更承租人。(具体向房屋置换管理核心咨询) 公有住房代理转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2)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3)回购或者代理转让申请书;
(4)配偶及同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同意代理转让的书面证明;
(5)承租人与配偶不是同户籍的,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过户。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申请过户,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
扩展资料:
1、如果没有通过中介交易,所需费用:
(1)契税:普通住宅:均价低于5000元/m2,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高于5000元/m2的,面积超过144m2的,用于其它用途的,评估价*3%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规定是卖方交,可是如今很多都是买方)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五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2、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
(1)交易中介费:成交价*1%
(2)房产权证代办费:价格由中介来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