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藏雷管几个以上才算犯罪?

如题所述

私藏雷 管30个以上才算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125条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存储雷 管30枚以上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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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19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七)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或者具有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超过限额买卖炸药、发射药、黑火药十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十千克以上、雷管三百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百米以上的;
(八)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
(九)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介绍 *** 、弹药、爆炸物的,以 *** 、弹药、爆炸物罪的共犯论处。……
第2个回答  2019-04-19
煤矿包工头曹某无视公共安全,将未使用完的150发雷管、50米导火索私藏在自己宿舍床底,不及时退库,因危害公共安全被群众匿名举报。2014年8月12日,湖南永兴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曹某。
  
  2014年7月30日17时,群众匿名举报称,某煤矿的包工头曹某私藏雷管和导火线,危害公共安全。永兴县公安局一接警,立即赶赴该煤矿,并从曹某的宿舍床下搜出雷管150发,导火索50米。
  
  曹某是湖南常宁市人,系湖南永兴县某煤矿掘进大队的包工头,在煤矿井下打掘进时常用雷管等爆破物品。曹某从今年7月初陆续从煤矿火工产品库领了些雷管,并在外面捡了些导火索。由于曹某有些手下人没做了,就剩下一些雷管、导火索,曹某觉得反正雷管经常要用,就懒得退回库里,而是擅自存放在自己宿舍的床下。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雷管等爆炸物属高危物品,一旦保管不当不仅会给自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还有可能危急他人安危,刑法明令禁止违反规定私自储存。而曹某利用承包煤矿掘进工程之机,私藏施工剩余的150发雷管等爆炸物,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
第3个回答  2019-12-07
私藏两个够到做牢吗?还经常拿雷管恐吓我。
第4个回答  2019-04-1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有下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你的情况尚不构成犯罪。但其实私藏一个也是犯罪,但不够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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