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体检有两次机会。第一次体检时,如果出现不合格项,能现场复检的都现场复检(如血压、视力等),只要有一次合格就认定为合格,不能现场复查的就等第二次体检。这算严吗?
但是,第二次体检时,如果还是不合格,依旧会现场复检,如果现场复检还是不合格。那么对不起,不合格!连申诉的机会都没有(就算有恐怕只能走行政诉讼程序)。这不严吗?
实际上,体检医院的医生都是挺仁慈的。都知道能走到体检阶段不容易,只要不是大问题,什么
梅毒艾滋肺结核恶性肿瘤等严重病例,能给合格就给合格。
话说回来,要是参加体检发现自己问题很严重,那还是赶紧就诊、养好身体,工作什么的不重要!
第二,体检医院事前并不知道。组考单位会通知集合地点,到地点后没收手机等通讯工具,然后统一带到某处
三甲医院进行检查。这不严吗?
但是,体检完之后就知道是哪个医院了,记忆力好的甚至能知道是哪个医生给自己做的体检。而且只测当时的身体状况,并不是测某个时间段的身体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