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还是一方财产?

如题所述

现实问题

孔某(男)是一家高科技公司的工程师,由于业务水平高,工作不久便搞出了一项发明创造,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为了奖励孔某,公司送给孔某一辆小轿车。回到家后,孔某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妻子曹某,但对于如何使用小轿车,两人发生了争执。孔某提出小轿车是公司奖励给他个人的,如何使用他说了算,曹某则表示该小轿车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两个人商量定。那么这辆小轿车到底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财产呢?

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在这则案例中,该辆小轿车是公司在孔某和曹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奖励给孔某的,如果公司没有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孔某一方所有,那么这辆小轿车就应该是孔某和曹某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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