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05-29
“楚人鬻盾与矛”的寓言可以当成一个政治隐喻来看待。“无不陷之”,很符合公权力的扩张本性,所以不妨以“矛”来对应公权力系统;“不可陷之”,则合乎私权空间不容侵犯的原则,所谓“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所以不妨以“盾”来比喻公民的“消极自由” 领域(这个比喻自认为不算太蹩脚)。因为各自的运行逻辑是彼此抵牾的,“矛盾律”在这里同样成立,公权力系统的扩张逻辑如果不可遏止、“无不陷之”,势必导致私权利领域的萎缩和塌陷;反之,如果承认私权利领域的保守逻辑,“不可陷之”,则公权力的扩张逻辑必须有所收敛和退让。据我的观察,人类社会尝试过的政治制度,大致有两种,一是建立在公权力“于物无不陷”之逻辑上的威权政治、专制政治、极权政治,一是承认私权利“不可陷之”的宪政政治、民主政治。企图既要保持公权力的无限扩张逻辑,又声称公民私权利“物莫能陷也”,只能是楚人鬻矛(盾)式的自欺欺人。顺便说一句,站在一名自由主义者的立场上,我倾向于认同公民的“消极自由”领域“不可陷之”,也就是说,我不支持公权力“无不陷之”的扩张
第2个回答 2007-05-29
矛与盾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 吾盾之坚 , 物莫能陷也 。”又誉其矛曰:“ 吾矛之利 , 于物无不陷也 。”或曰:“ 以子之矛 , 陷子之盾 , 何如 ?” 其人弗能应也 。
译文:
楚国有个卖矛和盾的人,夸赞自己的盾说:“我的盾十分坚固,任何东西都不能穿透它。”又炫耀自己的矛说:“我的矛十分锋利,什么东西都能穿透。”有人问:“用您的矛戳您的盾,怎么样呢?”那个人回答不出来了。
第3个回答 2007-05-28
矛与盾
矛盾
contradiction
语出《韩非子 难一》。原文: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之。”以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白话翻译:
有个卖盾和矛的楚国人,夸他的盾说:“我的盾坚固得没有一个东西刺得破啊。”又夸他的矛说:“我的矛锋利得没有一个东西刺不破啊。”有人说:“用您的矛来刺您的盾,会怎么样?”那个人可就回答不出来啦。刺不破的盾和什么东西都刺得破的矛不可能同时存在。
英语翻译:
There was a man of the state of Chu who sold shields and spears. He bragged about his shields saying:” My shields are so hard that nothing can pierce through them .”He also bragged about his spears saying:” My spears are so sharp that there is nothing they cannot pierce through.” Someone said:” What would happen if people were to use your spears to pierce through your shields?’ That person could not answer. Now, shields that cannot be pierced through and spears that can pierced through anything cannot exist at the sane time.
辩证法的基本范畴。事物自身所包含的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矛盾一词在汉语中最早见于《韩非子》 ,指逻辑上的不一致 。“ 矛盾”一词拉丁语的contradictio ,也指逻辑上的不一致 。在古代哲学中,矛盾概念已包含有对立面的统一的思想。黑格尔在其唯心主义哲学中明确提出矛盾即对立统一。马克思主义吸取了黑格尔的合理思想,系统提出了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把矛盾规定为反映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认为任何事物都是作为矛盾统一体而存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辩证法的矛盾范畴不同于逻辑矛盾,它是指事物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本性及其在人们思维中的反映,而逻辑矛盾则是由于违反了形式逻辑的规则而出现的逻辑错误,是思维混乱的表现。
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所谓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互相斗争。所谓统一是指如下两种情形:第一,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
正确理解和把握矛盾的含义,还必须注意:首先,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始终是不可分割的;其次,矛盾双方对立统一的关系,既指事物内部存在的这种关系,也指事物之间存在的这种关系。再次,不能把哲学上讲辩证矛盾同逻辑矛盾混为一谈。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有。
学习矛盾普遍性的原理,对于我们科学地看问题、办事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首先,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其次,还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任何事物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即任何事物都有两点,而不是一点,那么我们要如实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就必须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方法,对矛盾作全面的分析。既要看到事物的这一面,又要看到事物的那一面,即坚持两分法、两点论。
第4个回答 2007-05-24
矛与盾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 吾盾之坚 , 物莫能陷也 。”又誉其矛曰:“ 吾矛之利 , 于物无不陷也 。”或曰:“ 以子之矛 , 陷子之盾 , 何如 ?” 其人弗能应也 。
译文:
楚国有个卖矛和盾的人,夸赞自己的盾说:“我的盾十分坚固,任何东西都不能穿透它。”又炫耀自己的矛说:“我的矛十分锋利,什么东西都能穿透。”有人问:“用您的矛戳您的盾,怎么样呢?”那个人回答不出来了。
感谢原回答者:关大掌柜
郑人买履
古文版
郑人有欲买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
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曰:“吾忘持度。”
反归取之。
及反,市罢,遂不得履。
人曰:“何不试之以足?”
曰:“宁信度,无自信也。”
注释
郑——春秋时代一个小国的名称,在现今河南省的新郑县。
履——音吕,革履,就是鞋子。
度——音夺,忖度,这里作动词用,即计算、测量的意思。后面的度字,音杜,作名词用,就是尺子。
之——文言代名词,这里指量好的尺码。
坐——同座,就是座位,这里指椅子、凳子一类的家具。
操——操持,带上、拿着的意思。
罢——罢了,完结的意思,这里指集市已经解散。
无——虚无,没有,这里是不能、不可的意思。
郑国有个人将要买鞋子,先自己量好了脚的尺码放在座位,上等到了集市上,忘记携带尺码了。鞋子已经拿到手了,却说:“我忘带尺码了”,就回家取。等到返回,集市已经散了,结果没买到鞋子。有人说:“为什么不用自己的脚试一试”。那人回答说“我宁肯相信尺码也不相信自己的脚。”
谢谢!
第5个回答 2007-05-23
《矛与盾》的意思是:古时候楚国有一个卖矛与盾的人,他夸耀他自己的盾说:“我的盾非常坚固,没有什么东西能把它穿透。”有夸耀他的矛说:“我的矛非常锐利,能把任何东西穿透。”有人问:“用你的矛去刺你的盾,结果会怎么样?”卖矛和盾的人无言以对。
《郑人买履》的意思是:古时候郑国有一个买鞋的人,他先量了自己脚的尺码,然后把尺码放在座位上,等到去市集上的时候却忘了拿尺码。拿到了鞋这才想起说:“我忘了尺码。”返回去取尺码。立即返回集市,集市已经散了,因此就没有买到鞋。有人问:“你为什么不用自己的脚去试鞋呢?”他回答说:“宁可想信尺码也不相信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