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呀,不赔!
本身双方打闹的,你若无过错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况且要求赔偿必须有就诊的记录,同时对方还必须证明,这个伤就是你造成的。打闹中受伤,双方都无过错,如何划分责任?
一、《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三、《侵权责任法》的其他相关规定;
1、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第二十七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建议:你跟对方说,咱们俩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再吵就伤和气了,这样吧,你到法院起诉,如果法院说我应该赔,那我就赔。你如果不起诉,却坚持无故骚扰我,那我就只能报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