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病故有没有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有何规定?

我们单位是改制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在我们矿山企业冬季放长假期间,本单位职工因肝病2011年正月初9去医院住院,4月30日医治无效病故于医院.咨询;一.在职职工有没有丧葬费?如有最新标准是多少?二.民营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如何规定?他母57岁.妻31岁.儿12岁

各地标准不一
山东省职工非因工死亡抚恤标准

第一章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鲁劳社[2007]9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省直各企业主管部门,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
  为解决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以下简称遗属)生活困难问师,经研究,从2007年1月1日起,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280元、250元、220元、200元、180元,各地具体标准见附表。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上提高30%。
  二、过去已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现仍符合供养条件的,按本通知规定重新核定遗属补助标准。
  三、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范围、资金列支渠道等问题,仍按鲁劳社〔2003〕34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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