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买了一套复式楼住房,框架房,200多平方米,首付30%后按揭已付款,已签订了购房合同,今年6月接房,未办理房产相关证件。因为位置等原因,打算出售。问题如下:1、现在出售,将产权办理给买房人,房产公司说要支付一笔违约金,(大约9%)并要通过关系找建设局重新订立合同。2、将房子落户后,再出售。自己将出契税,卖房时还要出契税和交易税。以上两种情况,哪种合适?有没有更好的办法。200平米的房屋契税是3%,还是减半,因为我是首套购房,能享受减半优惠吗?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