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是一家商务酒店,有餐饮和住宿业,2006年办理了餐饮免税,请问一下可以餐饮和住宿一起核算吗?2006年为亏损所以没交所得税,税务现在要我们分开核算。请问这样合理吗?谢谢!问题是如果分开核算住宿业不是亏损,而没有交税。会不会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