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最新关于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要求的新规定

如题所述

一、最新的关于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要求的规定是《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
二、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通知
公通字[2009]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建设局:
为有效防止建筑外保温系统火灾事故,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制修订后,按发布的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安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
第二条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
第三条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除执行本暂行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墙体
第四条非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住宅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60m小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6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4、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中,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三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二)其他民用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中,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作防护层。
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首层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6mm,其他层不应小于3mm.
(四)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其基层墙体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高度大于等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二)建筑高度小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mm.
(四)采用金属、石材等非透明幕墙结构的建筑,应设置基层墙体,其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外墙耐火极限的有关规定;玻璃幕墙的窗间墙、窗槛墙、裙墙的耐火极限和防火构造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建筑幕墙的有关规定。
(五)基层墙体内部空腔及建筑幕墙与基层墙体、窗间墙、窗槛墙及裙墙之间的空间,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第六条按本规定需要设置防火隔离带时,应沿楼板位置设置宽度不小于300mm的A级保温材料。防火隔离带与墙面应进行全面积粘贴。
第七条建筑外墙的装饰层,除采用涂料外,应采用不燃材料。当建筑外墙采用可燃保温材料时,不宜采用着火后易脱落的瓷砖等材料。
第三章屋顶
第八条对于屋顶基层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的不燃烧体的建筑,其屋顶的保温材料不应低于B2级;其他情况,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第九条屋顶与外墙交界处、屋顶开口部位四周的保温层,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A级保温材料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第十条屋顶防水层或可燃保温层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覆盖。
第四章金属夹芯复合板材
第十一条用于临时性居住建筑的金属夹芯复合板材,其芯材应采用不燃或难燃保温材料。
第五章施工及使用的防火规定
第十二条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保温材料进场后,应远离火源。露天存放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完全覆盖。
(二)需要采取防火构造措施的外保温材料,其防火隔离带的施工应与保温材料的施工同步进行。
(三)可燃、难燃保温材料的施工应分区段进行,各区段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并宜做到边固定保温材料边涂抹防护层。未涂抹防护层的外保温材料高度不应超过3层。
(四)幕墙的支撑构件和空调机等设施的支撑构件,其电焊等工序应在保温材料铺设前进行。
确需在保温材料铺设后进行的,应在电焊部位的周围及底部铺设防火毯等防火保护措施。
(五)不得直接在可燃保温材料上进行防水材料的热熔、热粘结法施工。
(六)施工用照明等高温设备靠近可燃保温材料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
(七)聚氨酯等保温材料进行现场发泡作业时,应避开高温环境。施工工艺、工具及服装等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八)施工现场应设置室内外临时消火栓系统,并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九)外保温工程施工作业工位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第十三条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日常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与外墙和屋顶相贴邻的竖井、凹槽、平台等,不应堆放可燃物。
(二)火源、热源等火灾危险源与外墙、屋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应加强对火源、热源的管理。
(三)不宜在采用外保温材料的墙面和屋顶上进行焊接、钻孔等施工作业。确需施工作业的,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并应在施工完成后,及时将裸露的外保温材料进行防护处理。
(四)电气线路不应穿过可燃外保温材料。确需穿过时,应采取穿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5-16
公安部65号文有规定,但据内部消息人士讲,住建部与公安部正在紧密洽商,新标准之草稿已经形成,将推行B1级保温材料。否则,一是害死了我国节能减排的国策,二是害死了整个建筑行业(目前市面上A级防火保温材料奇缺,全国的产能也满足不了以各省的需求),三是害死了保温板产业,四是害苦了开发商,哼哼,到了交房的时候却交不出房,看看那些业主不把他们的公司给掀了,五是害苦了消防系统人员,他们哪里来的精力可以管那么多事情?六是害了普通老百姓,在这个点上讲,房价怎么可能降下来?七是害了各地政府,开发商交不出房,可能会涉及维稳问题。这就是这个规定的可预见结果,当然,防火减灾是必须的,但因噎废食,恐怕有问题!
第2个回答  2011-05-09
近日,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颁布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对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作出规定。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管理,有效防止外保温施工中的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遵循建筑节能与建筑防火统筹兼顾的原则,要求不同火灾危险性的建筑采取不同的保温材料和不同火灾防范措施,并从墙体、屋顶和金属夹芯复合板材不同方面进行了规定。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一共有五章,13条,是集技术要求与管理要求于一体的规范性文件,不仅对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及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构造等技术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而且对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施工及使用过程的管理措施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实施,将为新建、在建和投入使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管理提供指导意见,对于提高建筑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遏制建筑外保温系统火灾事故具有重要作用。
第3个回答  2011-05-03
简单说65号文件说了俩事。
1,要求建筑保温材料的耐火等级必须达到A级(以前是要求A级最低不得低于B1)
2,要求严格管理施工现场,加强现场消防管整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3-08-07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有关部门提出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建议。
1. 施工方案设计:在进行施工前,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环境条件,选择合适的保温材料和施工方法,并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
2. 材料选用:选择符合标准的保温材料,确保其质量和适用性。同时,应注意储存和保护材料,以防止材料的损坏和老化。
3. 基层处理:保证建筑物外墙表面的平整度和密实度,确保施工面的粘接性和牢固性。基层应具备良好的承载能力和抗裂性,必要时可以进行修补或增加加强层。
4. 施工操作: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每个工序的合理顺序和质量要求。特别注意保温材料的施工厚度、密实度和表面平整度。
5. 特殊部位处理:对于墙体连接处、窗台、门洞等特殊部位,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保温层的连续性和密封性。
6.检验与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定期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各项施工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7. 记录与资料归档:做好施工记录,包括施工日期、工序、材料使用情况等,以备后期维护和保养使用。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建筑外墙保温质量方面的建议,欢迎大家在评论区友好交流。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