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男朋友相恋很多年了,男朋友对我一直很体贴,我们感情一直很好,但是男朋友的父母很强势,说一不二,我们双方的家庭也存在很多矛盾。因为彼此相爱还是觉得要在一起,所以让双方父母见了,订了婚。订婚后接下来的几个月,我男朋友像变了一个人,对我很冷漠而且越来越强势。以前我觉得我要嫁的人是我男朋友,只要他对我好,什么都不是问题,所以尽管家人不同意,我还是想要嫁给他,但是现在他的样子,我觉得很痛苦,对婚后的生活也很担心。毕竟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我找到他的父母说出了我的担心,本想现在遇到了问题,他们是过来人可以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但是他的父母不但没有理会我的不安,还提出推迟婚期,说今年结婚的事就不要提了,明年再说,而且今年不让我再见他们。我与男朋友已经在一起8年了,我不想再拖了,于是我提出了分手。
在此之前我男友的父母将其家里的一套房子装修了,但还未装完,原定要拍的结婚照没有拍,现在我们要分手了,这两笔钱需要返还给他吗?
求好心人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一下,跪谢了。
我和他在一起8年了,故事太多了,但在我和她订婚之前,我们的感情确实很好,只是订婚之后他的态度就越来越不好,我因此而担心,不想带着这么多忧虑结婚,想再婚前把这些问题解开,但就连坐下来好好谈谈的机会都没给,就说不让结了,明年再说。明年再说这四个字对于我来说太虚幻了啊,这是活话,意思是明年可能能结也可能不能结。这不是逼我和他分手吗?我似乎没有别的选择。
在这里我想问一下,法律有没有这方面界定说结婚前分手了,我需要返还给他装修的钱?房子是他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