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打架砍伤人了我没动手帮我分析一下谢谢高分追加

朋友说有人挑事让我去车上拿刀,然后朋友打架砍伤人了,我没动手,然后我当司机逃跑了,事后得知被砍伤3个有一个掉了胳膊!

问一下我这样什么罪过啊?会坐牢吗?麻烦各位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高分追加

此情况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你作为共同犯罪的从犯,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坐牢很有可能会,但如果你想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最好去自首,把事情交代清楚,还有把该交的罚金交了,认罪态度一定要好!也有可能免除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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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03
你们几个人去的,去之前怎么商量的,商量的你干什么,根据这些,你有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不过,我认为构成聚众斗殴比较轻些.不管那种都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第2个回答  2011-05-03
如果追究,你已经构成了共同犯罪,即共犯。
第3个回答  2011-05-03
你的朋友已经构成了严重伤害罪可能要判7年以上徒刑,如果你是主犯将面临的和他一样的下场,如果是从犯也得判三年,除非你有没参与的证据或者对方不追究你,再或者你没成年。
第4个回答  2011-05-08
没那么多费话和你朋友说声,你拿刀给他是他叫的,他和你说只吓唬人的,你不知情,要是知道你就不会拿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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