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警察命案破案率是多高?

如果1个人从外地来到本市做案躲开监控在穿大衣服带帽子口罩黑眼镜,做完案马上去香港,你说他可以破到案不,警察肯定会问死者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如果没有,还有就是问案发现场的路人问凶手身高体型特征,就算知道你是凶手也要有证据阿没证据有动机也没用的吧

你说了前提,是从外地来到香港去,需要三个城市并且躲开所有监控穿着显眼。第一躲开所有摄像头并不简单,要先对该地大量实地考察就会多次被监控拍到,陌生人在案发现场短期出现多次就已经够可疑了。路边的车辆多数会安有行车记录仪警方可以通过行车记录仪进一步确定目标。排除记录仪可能,路口的交通录像也会记录下这个穿着显眼的人。当案发附近没有车辆监控设备全部损坏的情况下可以从死者状况判定作案者大概范围。杀人一定需要杀人动机杀人手法和时间,排除无差别作案。初步侧写凶手,法医鉴定死亡时间,调查死者社会背景和近期情况,往往凶手在这时候就已经锁定了一些人选。杀害死者并且和死者相识且具有动机和时间,几乎可以被列入嫌疑人。退一万步来讲,一个城市不可能所有监控设备在一天内全部非人为损坏。穿黑色大衣遮掩面部,这样的人会引起更多人的注意。更换衣物也具有一定难度。在酒店更换衣物无异于自首,在网吧餐厅厕所等地更换被录像设备拍到,出来时若提着包或者在同一时间并没有出现同一穿着的人,身高体型差不多这也很可疑。可以从外地来并且犯案快速离开现场前往香港,一定经过非常缜密的规划和考察,便一定具有充足的杀人动机,通过死者的社会关系可以锁定一系列人选,不嫌麻烦再从这些人里一一调查是否在短期内有从外地到达该城市再转去香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安全设施齐全和监控设备完善的现在想要完成完美的犯罪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你能想到的,警方一定也想到了并且想的比你多比你完善比你更可行。就十几年前的疑案,只是硬件设施不完善,南大碎尸案如果发生在今天,凶手是没办法逍遥法外数十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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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03
公安部要求,命案必破,但是由于我国的侦破手段有限,地方侦破工具有限的客观条件,
全国的命案侦破在91%左右
第2个回答  2011-05-03
30%左右吧
第3个回答  2011-05-03
50%
第4个回答  2015-09-19
  公安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杀人、伤害、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立案数持续下降,杀人案件每10万人发案数为0.8起,低于世界公认治安最好的日本和瑞士,2012年,侦破率达到94.5%;全国命案破案率连续4年保持在90%以上。有28个省、市、自治区破案率超过90%,有63.4%的县区级公安机关实现了命案全破。
  2004年,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命案侦破工作要一抓三年”,集中打击故意杀人和爆炸、投毒、纵火、绑架、抢劫、强奸杀人等侵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严重犯罪活动,争取到2007年底实现“全国命案发案数下降、破案率上升”的目标。
    至2006年5月16日,时任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公安部何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05年全国共有1680个县、市、区级立案单位实现了命案全破,共占全部县市区级立案单位的47%。我国侦破命案的能力和水平,已接近日本、德国、韩国等国家的破案水平,超过了英国(87%)、法国(81%)、加拿大(78%)、美国(63%)等国家的命案破案率。”与此同时,2004年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同年即共破历年命案积案5910起,比2003年多破3734起上升1.72倍。
  “赶英超美”的命案破案率难以掩盖的事实是,有更多危害性相对没那么高、但数量庞大的刑事案件没有警力侦办。依据中国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分类统计表,刑事案件分为杀人、伤害、抢劫、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盗窃、强奸、财产诈骗、走私等类别。一份对2001-2009年《中国法律年鉴》中的犯罪统计数据的分析显示,21世纪以来侵财犯罪仍居于各类犯罪之首。2000-2008年,盗窃、抢劫、诈骗案件数之和基本都在78%以上,且一直保持在高位。同时,经济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
  以上数据不难看出,中国公安仅仅在占刑事案件总数比重低于20%的重大命案领域实现了90%以上的破案率,相对40%左右的整体破案率,大量一般刑事案件对于警察而言“无能为力”。来自基层的实践经验应证了这一判断。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局长董雪峰最近“自爆家丑”。他表示,“虽然杀人案件侦破率连续两年达到100%,而由驻所刑侦中队负责的一般刑事案件破案率明显偏低,始终在10%左右徘徊,尤其是占发案总量85%的侵财类案件破率仅为6%左右。”
  对于命案高破案率的追求还意味着,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重打击犯罪、轻保障人权或者说重实体轻程序的思维的回潮。当“命案必破”成为自上至下推行的行政命令,地方民警认为刑事诉讼过程就是惩罚犯罪的过程,为了完成破案率,搞“不破不立”、“先破后立”(即不破案子就不立案、先破案子后立案);对于疑难案件“宁可错抓也要抓”而不是“疑罪从无”……各种虐囚、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甚至冤假错案层出不穷,靠这些违法行为制造出来的高破案率,又如何带给民众安全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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