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被交警队扣留了,又给我了,请问交警队

如题所述

1、裁决后15个工作日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额不超原罚款数额。 2、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是不能通过审验的,包括年审(年度审验)和换审(期满、转入换证审验)。 3、逾期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去处理时处罚参考如下: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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