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友,分手前和喜欢我买的沐浴露,当时我去买,买不到了,因为只有独家有卖,是他们独特的产品,我找了好多地方,也没找到.分手后,我也依然爱她,也在争取,坚持,我通过深圳的朋友,找到了这个产品,我前天收到以后,就给她发过去了,可今天,快递公司有一件快件,到付的,需要我签收,她把我寄的东西都返给我,深深的让我感到一种刺痛,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去正确认识这个问题?大家可以给我点看法吗?或者我应该怎么做,在把东西发回去吗?因为依然爱她!她收到这件东西的时候怎么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