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中司法鉴定是否需要双方经当事人同意

民事诉讼案中司法鉴定是否需要经双方当事人同意 ?

您好。这不是一定的。
鉴定结论作为一项证据材料,要经过法庭质证,在质证期间对方当事人完全有可能对此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但这并不影响其作为一项证据材料提交法庭。但是,对方当事人的质证意见有可能使得法官对此鉴定结论并不予以采纳,在这种情形下,就有可能重新进行鉴定。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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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13
不需要,只要有一方申请鉴定就可以。顺便说一下,不用怕,如果你没有作假,鉴定人是不会冤枉你的。
第2个回答  2011-05-12
不完全是,首先要法院认可就可以了。如果对方不认可可以从新申请鉴定,当然谁申请谁出钱,也可以双方协商决定。
第3个回答  2011-05-12
不是必须。乙方可以去申请鉴定,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追问

再请问:之前做的三次司法鉴定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当庭同意的,但第四次司法鉴定当事人并不知情和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应该是当事人并没有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情况下,法院自行委托做出的鉴定报告具有法律效应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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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1-05-12
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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