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吨以下柴油车在2013年7月1日实施国四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单一气体燃料车及两用燃料车在2011年7月1日起实施国四排放标准;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国五排放标准。
1、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为“国四标准”,汽车排放污染物主要有HC(碳氢化合物)、NOx(氮氧合物)、CO(一氧化碳)、PM(微粒)等,通过更好的催化转化器的活性层、二次空气喷射以及带有冷却装置的排气再循环系统等技术的应用,控制和减少汽车排放污染物到规定数值以下的标准。
原定于2010年1月1日实施的3.5吨以上柴油车国Ⅳ标准,推迟两年实施;3.5吨以下柴油车则推迟了3年,在2013年7月1日实施国Ⅳ标准。
2、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为“国五标准”,国五标准排放控制水平相当于欧洲正在实施的第5阶段排放标准。欧盟已经从2009年起开始执行,其对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悬浮粒子等机动车排放物的限制更为严苛。
国五标准,已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
扩展资料
我国部分省市实行国六排放标准:
国务院发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规定2019年7月1日开始,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全国15个省、直辖市相继出台了于2019年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文件,也就是从2019年7月1日开始,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才能上牌。
“国六”排放标准即将于7月1日起在全国十多个省市施行,其中北上广深津五大城市宣布直接执行国六b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理顺汽车产业链 落实国六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