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来文来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档案、信息、宣传、信访、建议提案、督查、接待、保密、保卫、应急管理、会议组织、后勤服务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资产管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及知识分子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局属干部的考察、任用和管理工作;协助党委做好本系统党建、纪检、监察工作;承办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
研究拟订全市建设工作的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政策的调整研究;负责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建设系统的普法教育和法制建设。
(四)财务审计科
负责城建维护费及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的资金调度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五)城市建设科
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有关政策;编制年度城建维护费计划,负责编制城建重点工程投资计划;参与对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征收使用;投资和收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园林绿化、城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的统计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负责对国家和省、市风景名胜区的审核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历史优秀建筑的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城市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审批和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淄博新城区建设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建设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及城市地下管网的普查、资料管理工作;监督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编制全市房地产开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监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投标;协调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六)工程建设科
负责全市建筑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建设实施阶段和建设市场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及工程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工作;协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依法查处建设市场中违法行为;负责建设监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市场;参与大中型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
(七)村镇建设科
拟定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市村镇建设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开发管理工作,指导受灾地区的村镇重建和大型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工作;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和组织实施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和省、市级中心镇的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及城建服务热线建设、管理工作。
(八)科技与勘察设计科(挂总工办牌子)
负责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施工图审查、建设科技、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工作;负责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格审核;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根据有关规定和权限负责全市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批工作,参与概预算方案的审批;负责结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 负责全市勘察设计类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建设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办公室
根据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的职责范围,具体承担建设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公路、水路建设工程、城市道路和路政、市政、环卫、园林绿化、户外广告、房屋拆迁、维修工程及公共事业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以及相关部门及其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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