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儿子在学校组织的足球赛当中,被对方球员踢段了小腿,请问通过法律途径我可以追讨哪些赔偿?

是否可以定伤残等级?

1、学校组织的球赛,应该由学校作为第二被告,对方球员作为第一被告,可以提出民事诉讼。
2、一般可以支持的赔偿:按照双方的责任大小,可获得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及医疗期间)及可以证明的相关损失费用
3、是否可以定伤残等级,需要等治疗完全结束或阶段结束后,由法医进行定残,这是需要你自己去主张的,如果胜诉,可以要求一定额度的伤残赔偿。
4、如果伤势非常严重,严重影响以后的生活、工作,可以要求一定额度的精神赔偿,但是额度不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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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4-12
首先参加体育运动是自愿行为,本就存在风险,受伤是难免的,在体育运动中受伤,并不能向对方提出索赔。应交给学生意外保险,找对方协商只是让对方人道的给予补偿。您儿子如果是未成年,就可以找学校提出有限的协商索赔,因为学校是有义务照顾好未成年的学生的。如果参加比赛是交报名费的,应向收取报名费的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提出补偿要求。
第2个回答  2009-04-12
如果您孩子所踢的足球比赛是由校方组织的可以找校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如果是自己组织的就要和踢你儿子的人去协商了 协商好了可能会陪你点医药费
如果协商不好呢就什么都没有了(因为我也是一次踢球时受伤的,当时协商给我医药费,我家人没要,因为毕竟我们2家人都认识的。)
当然,还要考虑进去的就是是否故意的,因为故意的就属于法律这一块解决了,如果是故意的就可能会考虑到人身攻击了,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怎么操作的了,因为法律学的不是很精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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