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报税时间

如题所述

一般纳税人报税时间如下:
1、增值税每月15号前申报;
2、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每月15号前申报;
3、个人所得税每月7号前申报;
4、所得税季度末的下月15号前申报;
5、印花税年底12月份申报一次;
6、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申报时间各地不同,通常半年申报一次。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1、计算销项税额:根据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收入,按照适用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2、计算进项税额:根据企业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支付的金额,按照适用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
3、确定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后,得出的差额即为应纳税额。如果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可以结转下期抵扣或者申请退税;
4、考虑简易计税方法:对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计算方式会有所不同,通常是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应纳税额。
5、注意税率变动:税率可能会因政策调整而变化,纳税人应及时关注税率调整信息,确保税额计算的准确性。
综上所述,一般纳税人需遵守的报税时间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每月15号前申报,个人所得税每月7号前申报,所得税按季度末的下月15号前申报,印花税年度一次在12月份申报,而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申报时间则因地而异,通常为半年申报一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税务机关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第三十一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法规有效性校验: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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